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若一方有过错,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倘若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恶意串通合同有哪些
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撤销权诉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吗
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具体的是:
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
2、折价补偿。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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