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长犯法。九年义务制教育让每个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是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不得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如果家长强迫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退学,是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去举报。
一、义务教育有以下特点:
1、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国家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伴之以系统、完善的立法、执法和监督体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
2、义务教育的公共性主要表现在使学校教育成为世俗性的公共事业、义务教育由国家设立或批准的学校来实施、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教师具有公共和公务性质,其工作对国家负责,对国民负责、对实施义务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而不是放任自流等方面;
3、义务教育的免费性,义务教育从免除部分费用到免除全部费用,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4、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年都必须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并接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态度等方面的教育。这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素质的最基本要求。
二、对打工、务农等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
2、动员辍学的学生返校读书;
3、有针对性地帮助辍学学生解决上学的实际困难等。
总之,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长犯法。如果家长强迫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退学,涉嫌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去举报。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辍学学生解决上学的实际困难,动员辍学的学生返校读书。
父母体罚孩子犯法吗
父母体罚孩子是否犯法,按具体情节来定。家长体罚孩子可能会涉嫌虐待罪。如果家长经常通过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在肉体、精神等方面迫害、折磨、摧残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且导致其受到严重伤害、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的。那么该家长就会触犯了刑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否合法?
275人看过
-
在义务教育中辍学算不算犯罪
214人看过
-
义务教育阶段可以退学吗
237人看过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想休学怎么办
238人看过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求休学有什么标准
374人看过
-
无锡义务教育阶段复学办理流程
195人看过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要发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不知道怎么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有国家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等等,行使的一种行政处理。如不服其行政处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障自已的合法权益。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1、原则上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应以当事人的子女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能否转学籍就读,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生转学,在符合当地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
-
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开除学生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惩处。以往学校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处分。但是新《义务教育法》为了更好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明文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二十七条)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享有完整的接受
-
有义务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吗?针对辍学学生家长未送子女入学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根据《》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的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第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休学,并给学生开据休学证。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亦可准予休学。 第十四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