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要从1997年说起。
这一年,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以(1997)商标异字第554号《关于第761610号“FDN及图”商标异议的裁定》、(1997)商标异字第555号《关于第7616ll号“FDN”商标异议的裁定》的形式,裁定“FDN”、“FDN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国家上商局商标局作出上述裁定的主要理由为:FDN作为减水剂的一个品种名称或产品代号在建筑工程界已被广泛使用,FDN属于通用名称范畴,不应为一家企业作为商标独占使用。上述裁定发出后,作为这两个商标申请注册人,广东湛江外加剂厂(以下称:被异议人)不服,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该会依法予以审理。
与此案有关的兆群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市外力口剂厂在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答辩到案。山东莱芜硫酸厂也在该会规定的期限内答辩到案。
被异议人、提出复审的主要理由为:FDN混凝土高效减水剂,及其、系统化产品是湛江外加剂厂—与科研单位合作研制,由湛江外加剂厂进行工业性开发与生产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10多年来,该厂为研制、开发、生产、宣传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知名度与销售额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自1985年起FDN即获广东省优质产品奖,只要提起FDN,消费者,必定会联想到湛江外加剂厂。FDN这…特定标志已具备商标的显著性。此外,所谓通用名称:是指本行业标准认定或社会约定俗成的表示特定商品称谓或商品属性的文字。FDN从哪一方面看都不可能解释为“属通用名称范畴”。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湛江外加剂厂已享有FDN的申请在先的合法权利,但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客观,在保证FDN产品质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我厂愿意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指导下,协调解决与另两家共同参与研制FDN成果的完成单位在FDN商标使用权上的任何问题。
兆群公司复审答辩主要理由为:“FDN”并不是湛江外加剂厂研究的。其实FDN研究成果是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的邵品容及外加剂研究小组完成的,是邵品荣(即本公司主要股东)亲自起名的。FDN高效减水剂是冶金部下达的重点项目,由冶金部拨科技3项费用及自筹经费支持完成。项目完成后,武汉建筑研究所向冶金部申请成果,于1978年12月获得冶金部成果奖,这是FDN的第一个奖项。湛江外加剂厂所得的其他奖项都是在若干年、甚至10年后从不同途径、不同系统上报而重复的奖项。而且,湛江外加剂厂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事,是背着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莱芜硫酸厂及第一发明人申报的,是骗取奖项的行为。
南海市外加剂厂复审答辩主要理由:“FDN”作为混凝上减水剂的商品名称使用最早始于1978年,当时是几家科研单位及厂家共同参与开发和生产的。“FDN”不是由湛江外加剂厂所独创,并且其申请注册之前就已被多家科研单位和厂家长期使用。我们作为FDN减水剂的创始开发生产人之一,恳请贵会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山东莱芜硫酸厂复审答辩主要理由:高效能混疑土用减水剂“FDN”是1977年由我厂牵头,与冶金部一冶冶金建筑研究所、广东湛江农药厂协阼制作的。我厂于1977年试生产,1978、1978年开始批量生产。目前,我厂已有FDN高效减水剂系列的14个牌号。FDN作为减水剂一个类型代号,在土木工程中被广泛使用。我厂认为山东莱芜硫酸厂、冶金部一冶冶金建筑研究所和湛江农药厂在FDN的使用权限上是相等的,其中任何一家作为商标独占使用都是不妥的。
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事实与法律经评审认为:根据冶金建筑研究资料《新型高效减水剂FDN的试验研究》记载,高效减水剂是利用废硫酸、萘、甲醛等原料合成的一种多萘核的磺酸钠,简称FDN。FDN高效减水剂是冶金工业部下达的重点科研项目,由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组织开发,广东湛江农药厂(观名为湛江减水剂厂)、山东莱芜硫酸厂共同配合进行试生产。1978年11月,在广东省湛江市举行了混凝土高效减水剂FDN的技术鉴定会,共有80多个单位参加并对FDN减水剂提出了鉴定意见。1994年建设部重点推广的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生产厂一览表中,FDN的技术依托单位为:冶金部武汉建筑科研所,生产厂家为:山东莱芜硫酸厂、广东湛江外力口剂厂。此外,异议人提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中明确表明FDN的主要完成单位为:冶金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广东省湛江外加剂厂等3家单位。1994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FDN系列混凝土高效减水剂的完成单位分别为:广东省龙川县外剂厂、广东省建村工业科研所、广东工业大学。异议人提供的诸多证据表明,FDN作为混凝土高效减水剂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或简称),已较广泛地被应用于各建筑领域。
被异议人1994年申请注册的FDN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减水剂、外加剂。由于FDN作为减水剂的简称已被广泛使用,因此将该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势必会造成该文字在减水剂商品上的权利独占,进而影响他人在此类商品上的正常使用。FDN文字本身虽未达到国家标准意义上的通用名称,但FDN混凝土高效减水剂自研制开发至今已使用20多年,在建筑行业中,FDN已成为减水剂及其系列品种自勺简称,其作为商标使用无法起到区别同类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依据《商标法》第22条规定,国家工商局商评委终局裁定:湛江市商标事务所代理湛江外加剂厂对商标局(]997)商标异字第554号、555号商标异议裁定所提复审理由不成立。第761610号FDN及图、761611号FDN两商标不予注册。
作者:别清河
时间:2000-4-26
-
企业名称可不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
99人看过
-
商标法中“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条款
368人看过
-
注册商标使用的“四不”原则
442人看过
-
能否将商品注册商标仅使用通用名称作为标识?
450人看过
-
商标注册是商标注册还是公司名称注册?
453人看过
-
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是
117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注册名称使用权是注册商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国内商标注册针对注册人要求是公司名义申请才可以,不能以个人名义提交注册,相反老外在中国注册商标可以用个人名义提交申请,只有中国人不可以。注册后可以用商标的名义在投资注册公司名。
-
不在注册商标使用使用前使用他人的商标名称,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1你涉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
-
注册商标前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8不行,名称权是一种身份权,不能授权别人使用。就如自己的姓名不能许可别人用一样。如果个体户把其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这个商标是一种财产权,可以许可或授权他人使用。为保险,建议先将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防侵权或被人侵权。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 1、先到工商机关,查询所要变更的名称。 2、名称核准后,到相关部门变更对应的前置许可证(如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汽车修理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3、带一寸彩照一
-
商标注册使用的四不原则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2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 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曾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不打“擦边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