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的概念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8 11:57:49 139 人看过

网络版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对受保护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署名权、发行权、复制权、发表权等权利。网络版权的概念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n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n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n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是什么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征是什么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是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它与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等传统的着作权利有很大的不同。具体来说,有以下基本特征:(1)环境的特殊性从权利的涵义中可以理解到,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或提供作品并不仅指在互联网中传播作品。很多学者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局限于互联网中进行讨论,实际上是缩小了该项权利的调整范围。显然,公众不仅可以在互联网上阅读作品、观看电影电视节目,而且还可以通过电视电话网络收看收听自己喜欢的节目。应该像《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那样,将传输的信息网络分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
    2023-04-12
    470人看过
  • 侵犯软件侵犯的版权概念
    侵犯软件侵犯的是软件著作权。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侵犯版权及著作权侵犯版权就是俗话说的盗版,及盗用版权,侵犯了其他人的版权所有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般说,只要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外使用受为版权保护作品,便构成侵犯版权。常见的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全部或部分地,原样或经过改换面目,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未经创作集体或其他合作作者同意,将集体创作或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未参与创作,强行
    2023-07-22
    278人看过
  • 了解出版权的概念和作用
    出版权是指出版者享有出版图书和期刊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出版商的权利如下:1、图书出版商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出版和发行约定的作品;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商享有同一文字的原版和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3、图书出版商享有出版图书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等等。出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概念不同,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出版权是作者将出版发行的权利授予了出版单位,因而出版单位才具有了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著作权,也可以说是版权,这里注意一下,著作权跟版权是一回事,版权和出版权不是一回事。一本书完成,不管它有没有注册,只要由作者完成了,作者就拥有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包括著作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者怎么处理著作都可以,是修改、转让、赠送、继承都是可以的。出版权,官方解释是指出版
    2023-07-02
    142人看过
  • 2023著作权法概念是怎样的
    2014著作权法概念是怎样的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使用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著作权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法仅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著作权法》。广义的著作权法除《著作权法》外,还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范,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我国参加缔结的有关著作权国际保护方面的条约、协定,经批准公布具有国内法效力的,也属于广义的著作权法的范畴。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以鼓励创作、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原则。作者是作品赖以产生的源泉,没有作者便没有作品的创作。因此,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著作权法对作者权益的保护,除了体现在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上外,还体现在调整作者与作品的再创作者、使用者或传播者的关系上。著作权法将鼓励创作、维护作者权益置于首
    2023-04-22
    341人看过
  • 网络贷款的概念及其特点
    网络贷款在网上实现贷款,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网络借贷分为b2c和c2c模式。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包括个体网络贷款(即P2P网络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贷款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存货跌价准备的含义是什么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金额限制从理论上分析,凡是存货的市场价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的,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并且规定必须分品种,规格、产地、品牌明细核算,但在实际核算
    2023-07-18
    243人看过
  • 版权登记相关概念
    1.什么是版权“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包括以下十七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2.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指的是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软件著作财产权指的是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其中专有使用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一、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023-06-23
    345人看过
  • 版权与出版权:概念对比与理解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说,从法律的上来讲,著作权就是版权。一、著作权即版权的原因为什么说:'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其主要理由是:第一,无论称著作权还是称版权,其规定的内容大体上是一致的。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体例来看,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其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文字作品,也包括其他作品,还包括邻接权的内容。称版权法的国家,保护的内容主要也不是出版者的权利,而是作者的权利,其版权保护的客体和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基本一致。因此,称著作权法还是称版权法,从各国的历史条件出发,其细微处可能有点差别,但从实质看,两者的含义是一致的。著作权就是版权么著作权是版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
    2023-07-08
    134人看过
  • 网络诈骗的概念是什么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其量刑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团伙诈骗罪怎样量刑团伙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冒用他人借款应该如何处罚冒用他人借款,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他人借款,涉嫌
    2023-02-16
    436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概念与法律特征
    网络著作权是指对受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1)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网络著作权的确定滞后于相关的司法实践。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已经援用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做出了大量判例。(2)在专有性方面,作品的专有性受到冲击。由于网络具有方便、高效、普及的特点,作品上网后,将极大地削弱网络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人无法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需要制定新的许可制度。(3)在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产生动摇。由于互联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网络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从哪国法律、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相对于技术进步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而言,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种形势
    2023-04-23
    241人看过
  • 网上名誉权侵权的概念
    名誉(reptation)是对于人的道德品质、能力和其他品质(他的名声、荣誉、信誉或身份)的一般评价。非法损坏他人名誉可以构成诽谤(或书面诽谤或口头诽谤),受到诽谤的人可以提出控告。在我国法律法规上的名誉,是指对民事主体的人格价值的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体现了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和人格利益。这里的民事主体又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的名誉,具体指有关自然人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社会评价。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以外的问题,如阶级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政治立场、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等均不属于名誉权范围。法人的名誉又称为商誉,具体指有关法人商业或职业道德、资信、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使其不受侵害的权利。在网络世界中,用户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制作者。通过网络,人们利用发送电子邮件、论坛发言、聊天室、ICQ、网上发表、网上评论、链接的等多种方式进
    2023-06-05
    426人看过
  • 新概念的仓库形式——网络仓库
    网络仓库是一个与传统仓库在概念上完全不同的仓库形式,网络仓库不是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特定的仓库。网络仓库是一个借助先进通信设备可以随时调动所需物资的若干仓库的总和。网络仓库覆盖的地域可以很大,根据定货的数量和距离,通过网络传递到网络中心进行处理,用最短的时间作出选择,选择一个离需求地有足额库存并且距离最近的仓库向需求地发货。网络仓库改变了传统的仓储观念,仓库的网络化使物资在仓库之间的调动变得毫无意义,物资从出厂到最终目的地可能只经过一到二次运输,大大节省运输费用。并且使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距离又近了一步,这对生产厂商正确计划生产数量和安排生产计划有重要意义。网络仓库实际上是一个虚拟的仓库,它利用强大的信息流统筹网络内仓库可以利用资源,用以满足对定货的需求,可以减少在时间和空间上造成的迂回物流和仓储费用的增加。仓库的网络化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同时也是经济进步的要求。本站将继续对网络仓库
    2023-06-07
    270人看过
  • 网络版权与传统版权的区别
    互联网的出现给版权带来了更直接的变化。我们称这种新型版权为“网络版权”。网络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法定权利人将作品上传到互联网上,并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以获得报酬的权利。网络版权与传统版权有什么区别?今天,我们就带您去了解一下。著作权范围的差异从作品这个著作权客体的角度来看,传统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为“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网络上的信息开始以超媒体的形式传播,因此网络作品可以以文本、图片、视听等文本形式存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网页”。网络版权也开始有了新的发展。网站管理者享有其网站整体内容的著作权,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著作权人有权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以这种方式使用作品,并因此获得报酬。”网络版权是比特世界关系的调整,给传统版权的一些原则和规则带来了很大的
    2023-05-07
    89人看过
  • 网络犯罪概念和特点
    网络技术的恶意运用,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等构成威胁。目前,在具体的立法上,很多国家都将网络犯罪直接归到网络犯罪,对网络犯罪作出定义。我国一般把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犯罪和以计算机资产为对象的犯罪总称为网络犯罪。网络犯罪是在虚拟的世界借助高新技术的手段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与当今信息时代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种新型的高智能的犯罪,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因此,犯罪特点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具体说:(一)网络犯罪的隐蔽性高风险小,犯罪主体确定困难。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犯罪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且这类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可以单独行动,不需借助武力,不会遇到反抗。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而且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都十分困难。因而
    2023-04-25
    122人看过
  • 不安履行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履行债务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暂停履行履行债务当事人有以下情形可以暂停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失去商业信誉;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暂停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二、有哪些情形的债务
    2023-03-30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互联网版权的概念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8
      网络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概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8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 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 这里的网络商标侵权是什么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
      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的文字组成,还故意将其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以高价卖给该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竞争对手。在网页上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行为人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图像用于自己的网页,广告图。或者将他人商标的图形设计成自己网页的图形。或者在网络链接中,随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字号、商品(服务)名称作为
    • 网络转载侵权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网络转载侵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等等。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
    •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 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 ( 1)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网络著作权的确定滞后于相关的司法实践。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已经援用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做出了大量判例。 ( 2)在专有性方面,作品的专有性受到冲击。由于网络具有方便、高效、普及的特点,作品“上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