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有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31:03 484 人看过

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

首先,从法律素质方面,对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不但需要通晓本部门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司法学理论作为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的专门化,人们往往是顾及一方面而不及其余。这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注重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而意识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其次,从道德素质方面,某些执法人员或徇私舞弊故意不移送应该移送的涉罪案件,或玩忽职守嫌麻烦不去积极为之,导致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或者没有予以立案侦查。

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

行政执法案件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相对人行驶救济权的方式通常是其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于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将刑事处罚降格为行政处罚,明显对行政权相对人有利,行政相对人不可能不服行政处罚而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就济,致使行政处罚是结果,事实上是终局性的结果,检察机关甚至无从知道案件的发生。

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

行政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对案件移送标准规定不具体,不统一,加上移送程序衔接不力,事实上给上述问题的存在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机。

四、从行政执法移送案件中违法犯罪被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

由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职权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结果仅对特定对象产生法律效力。而且以罚代刑往往涉及钱权交易,暗箱*作,一般公民无从了解,没有渠道实施监管举报,加上检察机关的监督无法直接介入的具体运作模式,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移送。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日趋严重。

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发展性分析

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一些新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客观上增加了行政执法的工作难度,致使较难把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合理界限,这也是导致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多角度造成的,为了减少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发生,我国应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加油,深入分析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需求,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客观分析以往错误原因,对《行政处罚法》进行进一步修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规定是什么?
    在调查中发现属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应由案件承办室提交《调查情况报告》或者《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出移送司法建议,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以提前介入方式提请审理室对涉嫌犯罪问题进行审查。审理室应对拟移送的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等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涉刑审查报告,给出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的明确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遵照下列程序:1.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3.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下列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移
    2023-02-28
    348人看过
  •  研究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的影响与解决方案
    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存在多个问题,包括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相对人救济权缺乏、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制度衔接不当、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中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以及行政执法管辖复杂性和发展性导致移送案件困难等。因此,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存在以下问题:一、从执法人员的素质角度分析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考虑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制度之间的衔接分析四、从行政执法移送案件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和发展性角度考虑从执法人员的素质角度分析执法人员的素质对于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一个优秀的执法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公正无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首先,执法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他们应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才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其次,执法人
    2023-11-01
    2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地域管辖移送可以吗?
    一、行政处罚案件地域管辖移送可以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
    2023-06-02
    296人看过
  • 行政案件移送制度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办理应当是由行政机关的主要的负责人在接到相关的报告之日起作出批准移送或者是不批准移送的这样一种决定,然后再向同级的公安机关来进行一个移送,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于相关的案件进行移送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
    2023-07-19
    421人看过
  • 行政案件地域管辖移送的依据有哪些?
    一、行政案件地域管辖移送的依据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
    2023-06-02
    21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有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减轻处罚。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决定权1997《刑法》保留了酌定减轻处罚,同时将原来的适用条件修改为“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并将酌定减轻处罚决定权由原来的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立法者意图在于,既保留法官根据案情需要对犯罪人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裁量权,又通过严格限制,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
    2023-07-29
    1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是: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3-03-24
    27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与程序:最新版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程序如下:1.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3.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下列材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
    2023-07-17
    491人看过
  • 案件移送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可以由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由下级法院移送到上级法院,或者经过法定程序由上级移交到下级法院。另外,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民事案件可以申请异地审理吗民事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审理,需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不可以;3、如果选择异地起诉的那个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二、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2023-02-07
    51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
    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辖受理机关是哪里?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
    2023-04-16
    44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案件移送
    当地的村镇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提供当地土管所批宅基地手续和房屋分户图及有效身份证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只对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有具体的规定,对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证没有明确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农民农村建房只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土管部门办理)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办理)即可。以上是关于农村的房产证怎么过户相关回答!【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行政案件办案流程1、立案调查。2、立案审批。立案办理的案件,承办人员填写[质量技术监督立案审批表],经相关职能股室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或经授权人批准立案。[
    2023-07-03
    1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移送到哪里
    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移送到哪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不需要进行移送,一般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单位就有强制执行权,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υ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依照这一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履行拘留决定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就是公安机关,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的执行权。再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罚款决定,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款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予以划拨。因此这一规定也就赋予登记主管机关在企业法人不缴纳罚款时的执行权。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
    2023-06-02
    174人看过
  • 移送管辖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案卷材料不规范。部分法院随意简化移送手续,有的只移送案卷材料的复印件,有的只移送部分案卷材料,有的缺少相应的民事裁定书,导致移送材料不齐全,给案件审理带来不便;二是诉讼费移交不畅。对诉讼费的移交缺乏具体操作规范,部分法院既未随案移交诉讼费,也未通知当事人到接收法院交纳,导致移送管辖案件难以立案;三是移送管辖案件审查不严格。出于种种考虑,部分法院将已经开庭且未确定管辖权的案件随意移送其他法院,也有的在做出移送管辖裁定后久拖不移,引起当事人不满,损害法院的公信力;四是财产保全容易过期。因管辖异议和案卷移送都需要时间,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容易导致财产保全过期而未及时续保,使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一、一般如果被异地起诉怎么处理?如果被异地起诉的话,可以向受理法院经办法官提起管辖权异议,期限为收到法院应诉材料15日起,同时需要提交相关合同的材料。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25
    327人看过
  • 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
    一,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1)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案件。(2)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公安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或同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
    2023-06-02
    11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规定,如何移送案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
    • 案件移送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2
      根据规定案件移送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标准:这个追诉标准是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解释。刑法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
    • 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有哪些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修订后的《办法》对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办法列举了7种主要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分别是:(1)警告;(2)罚款;(3)责令停产整顿;(4)责令停产、停业、关闭;(5)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7)行政拘留。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设定其他的种类。在这7种环境
    • 移送法律对卫生行政处罚作用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0
      确实有明确的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确实有可以明确作出处罚的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依据、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可以提供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需要有印章、必须要能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
    • 什么是行政案件移送?涉及案件移送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给哪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案件的移送,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纪或者犯罪行为,或者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案件全部或部分移送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措施。接受移送的有关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履行对违反政纪或者犯罪行为查处的职责,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发现有违反政纪或者犯罪案件,应及时移送给有关部门处理。对于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