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06:20:13 229 人看过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抗诉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公诉机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抗诉机关”。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检察机关写为“原公诉机关”。

一、发出去的判决书有错误怎么办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出的判决书中的错误是涉及到对法律文书的误写、对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有误算的、对诉讼的相关费用有漏写的以及存在有其他笔误的话,像这一类的错误,法院是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而如果说是判决书的做出在案件事实上是存在错误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2、实践当中,如果法官是在宣告裁判文书或者是在判决书送达之后才发现判决书的文字方面的内容出现了错误的话,应该立刻收回判决书,并且对错误的地方进行校对章的补正、重新制作新的裁判文书或者对原来制作得判决书进行裁定予以补正。如果只是形式上的错误,现行法对其设立了明确的补正裁定的制度,该规则长期保持不变,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实务做法。

3、如果是民事判决书上面出现了任何的错误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要求法官进行修改。对于存在有错误的判决书,法院在对其进行了相应更正的,还应当盖上专有的更正章。如果判决书上面的错误属于笔误的话,当事人发现的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更正申请的。

4、判决书如果说存在一些内容上的错误的话,在强制执行中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的,如果需要执行立案的话,立案庭会先要求其对判决书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判决书上面有错误的话,可以随时的联系法官进行更正。最高的人民法院对于地方各级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审核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错误的,有权利进行提审或者是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的审理。

二、哪些人会收到刑事判决书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给下列人员(单位):

1、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为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3、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的人。

4、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是其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或者被告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为其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5、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这是判决生效后的送达对象,如果被告人为个人,判决书可以选择送达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如果是单位犯罪,判决书只能送达被告单位注册登记机关。

6、被告人的近亲属。对于近亲属是可以送达,也可以不送达,是否送达由人民法院掌握,近亲属不是必须送达。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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