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将利息计入本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4:14:51 214 人看过

债权人不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吗

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利息与本金是同一债权
    法律综合知识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独立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
    2024-04-12
    424人看过
  • 债务债权中利息债权与本金债权的关系
    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而且以本金的定期的利息发生为目的的作为基本权的利息债权。而且对据此而发生的各个具体的与清偿期的作为分割权的利息债权区分开来。前者对本金债权具有附从性。如果本金债权不存在。那么利息债权也不存在。本金债权转移那么利息债权也要跟着转移。而后者。如果清偿期到来。本金债权由于清偿或时效被消灭。但利息债权不能当然的消灭。本金债权即使转移。其利息也不能当然的转移。同时。相对于本金债权独立的清偿及转移时。要受时效的约束。一、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还是包括利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什么是利息债权:利息债权是指以利息的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利息是使用金钱或其它代替物(本金)的对价。以本金额与使用期间作为比率。根据一定的利率而支付的金钱及其它代替物。利息是法定果实的一种。与不可代替物的使用对价。如土地费.租金是不一样的。返还
    2023-03-25
    418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本金和利息都转让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可约定债权转让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再另行支付利息。原债权债务人关于利息的约定对受让人继续有效,如果未约定利息,且债权到期,自受让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之日起或受让人给予债务人一个履行宽限期,债务人仍不清偿债务的,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债权转让的利息对于买卖双方都会列入到累计收益里面。卖方当期持有天数的利息,由买放在交易时直接付给卖方。待下个还款日时,借款人当期还款的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给买方。(1)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本金+应收利息-(申请转让本金×折让率);(2)预期到账金额=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本金×手续费率;一、如何计算欠款利息实践中,欠款数额往往以欠条的形式确定。根据欠条内容的不同,对欠款利息的处理方式也应有所不同:1、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
    2023-03-11
    48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是合法的吗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不合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部分不予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是合法的吗?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如何选择律师,找律师的技巧1、选择律师,应该选择执业领域与案件领域对口的律师。2、选择律师,应该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3、选择律师,应该选择对专业有深入研究的律师。【温馨提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担心,27万+在线专业律师提供图文和电话解答,为你的合法权益
    2023-11-30
    444人看过
  • 不还欠款利息,利息可以作为本金计算利息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借高利贷的后果是什么1、借高利贷的后果首先是违法所得会被没收、然后违法行为人可能会被罚款,也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来说,若借高利贷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相关当事人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3-03-08
    346人看过
  • 破产债权能计算逾期双倍利息吗
    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利息计算截止日《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据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享有破产债权,其债权利息应当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截止,而并非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日。且本条规定于《企业破产法》第6章,该章中就债权申报的规定,及根据上述规定确定的债权数额,法律效力及于后续章节规定的破产重整程序、破产和解程序、破产清算程序。换言
    2023-08-17
    112人看过
  • 是否能将欠款利息作为债权申报
    一、是否能将欠款利息作为债权申报延迟履行期间产生的加倍债务利息,属于债权人的债权,公司作为债务人进行清算时,迟延履行利息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将停止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二、破产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债权申报书,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
    2024-01-04
    250人看过
  • 工资福利能计入现金吗?
    员工福利费不能计入工资,如果发放现金的话不能计入福利费,是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根据以
    2023-04-17
    210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权其中利息怎么计算
    利息=本金×利率×存期。但是,对于借钱的利息,如果在借条中有约定的,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是没有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计算的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也会支持。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部分利息法院会支持返还。民间借贷逾期利息:1、约定逾期利息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36%,依据约定计算即可。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二、欠货款欠条如何去写利息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
    2023-02-13
    481人看过
  • 借款本金是否加入利息
    利息不能预先扣除。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对于预扣利息的行为,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以扣除利息后的本金作为借款本金。一、逾期利息与罚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经权利人催告,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的,催告后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
    2023-03-14
    25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计入本金复利法院判决不支持
    2007年8月15日,魏强向朱贵借款用于子女读书费用,借款本金为14000.00元,但借条中却写明借款20000.00元,其中6000.00元作为利息,并定于2008年2月15日归还。借款到期后,朱贵多次追收,2009年5月魏强在偿还了朱贵4500.00元后对剩余款项一直未付。2010年4月,原告朱贵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魏强偿还借款20000.00元。法庭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求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复利的,只返还本金。本案原、被告以前关系较好,又系亲戚关系,有调解的可能。法庭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原告释明了法律的规定,讲明亲戚和友情的关系,指出借条中6000.00元的高利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依法得不到支持,鉴于此原告放弃了该部分的请求,在法官的主持下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魏强差欠原告朱贵的剩余借款也
    2023-06-09
    456人看过
  • 附利息的债权中怎么计算利息?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二)利息计算开始日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2、有法院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判定确认开始日。3、法院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生效情形:(1)原、被告领取法院判决书生效;(2)公告生效;(3)送达生效;(4)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如为一审案件的,在15天内没有上诉就生效,在15天内上诉就不生效;(5)二审案件自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对此,我们在实务中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一审案件没有上诉的,生效时间根据法院判决书的日期加30天进行确认,调解书加15天进行确认;公告生效时间按照公告期满之日确认。(三)利率的确认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2、有法院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利率确认。3、未明确规定利率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一年期利率或短于一年期利率确认。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2023-03-19
    192人看过
  • 房贷利息本金怎么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二)等额本金还款: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一、办理房贷的手续有哪些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一)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二)购房协议书正本。(三)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四)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五)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其贷款手续及程序是这样的。首先,请到银
    2023-02-20
    431人看过
  • 破产和解债权还能计算利息吗,债权的法律分类
    一、破产和解债权还能计算利息吗破产和解债权还能计算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债权的法律分类债权的法律分类有: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划分。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根据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划分。按
    2023-04-24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是否违法?债权人应如何防范恶意借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这是一种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上述《意见》的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前面所说的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
    • 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能否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可以。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算。
    •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是复利还是不合理约定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4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
    • 利息可以计入本金与复利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转条”行为在民间借贷中很常见,即是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或出借人催要后,因不能支付本息,而与出借人约定重新出具借条,并将之前的利息计入本金的行为。“转条”行为属民间意思自治,如双方按约履行则可,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存在利益损害的可能。对于出借人而言,法律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一旦“转条”行为经法院认定属实,则只能依照最初的本金,按照双方约定,计算不超过银行同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