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11:12 55 人看过

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当事人拒绝解除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一、公司违反合同怎么办

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可以直接赔偿经济损失。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

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是在法定特殊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守约方拒绝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时法院可以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的权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继续履行合同要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完全履行相关文章
  •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
    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一、没按约定日期还款属不属于合同诈骗通常,合同当事人在签了之后会因为市场行情或自身的经济状况没有如预期计划,导致不能按时还款,主观上没有恶意,这种情况只能认定为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合同存在欺诈,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时实施欺诈的行为人是存在违法行为的,但是尚未构成犯罪,因为其主观目的并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更主要是为了进行经营,并借此来创造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发现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下列的行为
    2023-06-22
    349人看过
  • 法定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有,部分履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质量、数量等履行);损害瑕疵,即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受损等。一、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
    2023-03-15
    56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不完全履行的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可以通过补正的行为适当履行;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一、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二、不完全履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2023-03-02
    29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
    下列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一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三是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2023-07-28
    116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延迟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民法典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
    2023-06-25
    270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一、根本违约条款有哪些,根本违约有哪些分类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类型有:1.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
    2023-03-10
    364人看过
  • 未完全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办
    一、未完全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条款可依约而定,也可依法适用。我国《民典法》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违约方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
    2023-04-19
    335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包括那几个类型
    一、不完全履行合同包括那几个类型(一)违约瑕疵,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我国民法典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瑕疵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瑕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规定产品有瑕疵应当首先实行修理,三次修理不好退货),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二)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例如:交付不合格的汽化炉造成火灾,致债务人受伤。债权人享有的履行利益实际上是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而债权人享有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主要是债权人享有的绝对权,这两种权利分别受到民法
    2023-05-06
    259人看过
  • 完全不履行是否会导致合同终止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表明违约方完全不愿意受合同约束。事实上,它剥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应得的利益,从而剥夺了他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人无需证明违约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当然,在考虑违约方拒绝履行义务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也应考虑违约责任的性质:。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与合同的主要义务有关。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单纯违反诚信原则产生的附带义务通常不会导致合同目的的丧失,合同不应因此终止
    2023-05-07
    294人看过
  • 怎么处理已经履行完的无效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无效合同处理方式如下:一、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彼此。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二、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履行不能是无效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不是无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不可力造成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
    2023-07-30
    292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
    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判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在判决时候可以不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
    2023-03-10
    53人看过
  • 什么叫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怎么理解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何种价格履行的问题。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
    2023-07-23
    128人看过
  • 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如果对,合同不履行处理的依据
    一、合同不履行怎么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
    2023-04-19
    414人看过
  • 延迟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吗
    延迟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一、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二、不完全履行的类型有哪几类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一)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物的品质不当、数量不当、给付方法不当、地点不当等,但最常见的是标的物的质量上的瑕疵或者履行行为上的瑕疵。如承揽完成的工作物质量不合格、房屋修缮人偷工减料使房屋的价值减少等。另外,债务人不履行附随义务时,也构成瑕疵履行,如出卖人未告知所售机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买受人依通常的方法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损害,这时对附随义
    2023-04-11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不完全履行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5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 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 1、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之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
    • 合同的完全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9
      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物的品质不当、数量不当、给付方法不当、地点不当等,但最常见的是标的物的质量上的瑕疵或者履行行为上的瑕疵。如承揽完成的工作
    • 合同不能全部履行与完全履行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于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的区别这种问题本身无范文可用。对方已经同意解除合同。并且情况说明,在商务往来或者日常生活中都比较随意性,也就是无规律可言。有一句话描述,有很多话表述。但只要将事实说清楚就可以。
    • 哪些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要承担哪些后果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