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的管辖:侵占罪在当事人提出刑事自诉后,由法院直接受理。
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一、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他人的埋藏物。
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在实践中,遗忘物和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忘物一般是指被害人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得按本罪处理。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因而,物主与物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一定程度的松弛或减弱,但并未因此而消失。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所谓的遗失物是指不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而偶然失去的占有的动产。因其一般不知物之所在,故称为遗失物。
二、侵占公私财物罪怎样定罪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可能构成侵占罪。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
1.发生的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主体为一般主体。
5.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
管辖和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侵占案件的相关规定
170人看过
-
侵占案件的法律规定:管辖与立案基准
482人看过
-
和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29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442人看过
-
侵占案件的管辖问题
443人看过
-
职务侵占案在什么地方立案管辖
455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侵占罪多少钱立案管辖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9地方不同立案标准不同。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
-
公安机关管辖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
-
想要知道有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及管辖的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
-
侵占公款罪立案标准和数额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8侵占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财产5000元以上。侵占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数额有直接关系,5000元至1万元以上将以侵占罪定罪量刑。原则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这里的金额应该按累计金额计算。侵占1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超过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