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42:05 104 人看过

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一个月,暂扣物品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当中的一种,其他的还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3、强制执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物品暂扣单这是行政机关在暂扣物品的时候要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对于被扣押的物品的扣押时间以及其他的相关事项都会告知的非常清楚。当然,行政机关之所以有暂扣这些物品肯定也是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才行的,如果没有物品扣押单就要扣押物品,这程序上肯定是不允许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仓单应当载有哪些信息?
    仓单应载明以下八个内容,具体如下:1、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数量和标记;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4、储存场所;5、储存期;6、仓储费;7、仓储物已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8、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日期。仓单的分类仓单是仓储方出具的,载明持单人或权利人凭单可以在仓储方提取一定货物的权利凭证。实践中,根据制作仓单的机构是否为期货交易所可以把仓单分为标准仓单和普通仓单。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并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商品入库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提货凭证。因其有期货交易所的信誉保证,其流通性、变现性较强。普通仓单则是期货交易所之外的仓储机构出具的,载明存货人或持单人享有提取货物权利的凭证。从性质上讲,仓单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证券的文义性、无因性、流通性等性质。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仓单上应当载明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因此,仓
    2023-07-05
    161人看过
  • 保监会严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载明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三)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四)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一、行政处罚证据包括有哪些?(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限制业务范围;(五)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六)责令停业整顿;(七)吊销业务许可证;(八)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九)撤销任职资格、从业资格,或者吊销资格证书;(十)责令撤换外
    2023-06-20
    454人看过
  • 记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哪些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日常生活当中,法院他们虽然说是国家的一个公权力的机关,可以来进行一定的强制措施的裁决,但是也需要明白的是,他们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的,一切都必须要有规章制度方面的规定,比如说有一个具体的执行依据等等,还有拘留的时间都有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3、被执行人
    2023-08-12
    40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处理过程中需要公开哪些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行政处罚信息概要包含以下内容: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3.违法行为类型;4.行政处罚内容;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行政处罚的结果予以公告。其中,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此规定,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示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然而,在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示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例
    2023-11-29
    47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
    2023-03-03
    18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一、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哪些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事项有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哪里查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官网查。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行政
    2023-05-22
    243人看过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至少公开两年
    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局长9月23日表示,从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食品药品处罚决定之日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并且公开的期限不少于2年。食药监总局今年8月专门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将进一步促进食药监系统依法行政,对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自我约束和引导社会监督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他介绍,细则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原则、管辖的权限,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据悉,目前甘肃、上海、重庆等地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经可上网查阅。
    2023-06-06
    365人看过
  • 离婚协议可以载明哪些信息
    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离婚原因;(三)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四)孩子抚养问题;(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七)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八)精神损害赔偿。一、自己写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自己写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离婚时,孩子是未成年的,双方应当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约定;4、双方有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对共同债务作出处理,约定各自偿还的数额;5、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对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二、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要怎么写在离婚协议中写房子归孩子,只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项下列一条,在该条款上写明将房子赠与孩子的内容即可。夫妻双方也可以重新拟一个赠与协议,将房屋赠与孩子。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
    2023-03-19
    4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
    2023-03-17
    2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以对单位做哪些处罚?
    可以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一、无证驾驶行政拘留有没有案底若行为人因无证驾驶的行为仅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则是不会留下案底,即犯罪记录的。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二、什么样的情形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情形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等。三、目前停止出口退税
    2023-03-19
    200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可以对哪些物品进行扣押或者扣留
    一、行政案件中可以对哪些物品进行扣押或者扣留1、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1)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二、侦查机关怎么扣押物品扣押物品包括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扣押物证、书证的目的,在于取得和保全证据,防止其损毁或者被隐匿。及时依法扣押物证、书证,对核实证据、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否定犯罪,保障无罪公民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重要意义。扣押物证、书证,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及通信自由等权利,因此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
    2023-06-16
    2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以没收物品吗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一、行政复议范围包括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
    2023-06-26
    212人看过
  • 仓单应载明哪些内容?
    仓单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存货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仓储物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物品性质、质量、数量等)、仓储地点、仓储期限、报酬、仓单出具时间等相关方面。一、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什么权利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如下:1、要求保管人填写仓单的权利;2、要求保管人按照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3、存放货物时,检查货物和提取样品的权利;4、存放物品有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权利;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6、走仓储物品的权利。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二、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仓储合同一般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被叫做保管人。接受了储存服务同时支付报酬的那一方叫做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被叫做仓储物,仓储合同是属于保管合同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对于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得是动产。三、仓储合同有
    2023-02-04
    348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鉴定意见要载明哪些内容
    1、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一、行政案件鉴定的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
    2023-03-1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行政法中的暂扣物品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
    • 城管暂扣物品的处罚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可参考以下规定 其执法依据是《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
    • 暂扣证处罚是指暂扣驾驶证还是行政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5
      暂扣驾驶证是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但实际上是比较轻微的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要求载明那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9
      处罚决定书要求载明当事人的姓名,以及地址,违反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据等内容。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就是我们熟知的公安机关,有些地区就是派出所,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这三个司法机关,对于社会的犯罪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
    • 行政处罚扣押物品的时限是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6
      行政处罚扣押物品时限最长是30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