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要支付费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2:22:12 366 人看过

一、专利实施许可要支付费用吗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

二、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1、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2、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3、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三、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实施相关文章
  • 专利实施什么情况下实施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4,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5,为实施从属专利的需要而强制许可。一、专利到期后可以续期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到期后不能续期,对于专利权来说其存在相应的期限。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
    2023-03-21
    48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发明专利许可并支付官费?
    发明专利许可备案官费:发明专利许可备案的官费是200元,专利局的备案部门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明专利的登记费用执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当中规定的发明专利登记费就是2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登记费是150元。发明专利许可授权程序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2、早期公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
    2023-07-04
    95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属于技术合同吗
    专利实施许可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应当根据,该技术合同是否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来认定,如果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就可以认定为技术合同。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技术合同包括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但需要该非专利技术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的条件,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一)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三)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
    2023-03-23
    103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格式(1)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
    2023-04-23
    220人看过
  • 被许可人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第三人实施吗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一共有三种类型:(1)独占许可实施合同。(2)排他许可实施合同。(3)普通许可实施合同。许可合同的类型不同,专利权人的权利也不同。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独占许可实施合同,那么专利权人在许可期间不可以实施该专利,也不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签订的是排他许可实施合同,专利权人可以在许可期间自行实施该专利,但是同样不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如果签订的是普通许可实施合同,在许可期间,专利权人不但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还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许可实施合同、被许可人都没有权利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许可给他人使用。一、侵犯专利权的认定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认定如下:1、必须有侵犯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权。合格的发明创造只有在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才受法律保护,第三人实施发明创造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在专利授予前,专利期届
    2023-02-25
    351人看过
  • 哪些专利适用于强制许可的实施
    众所周知,专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其他人未经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机构的许可而使用该专利,他们一定违反了法律,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该专利可以在没有专利所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当然,仍然有必要向拥有这种专利权的人支付一定的专利费。本法所称本案专利权属于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在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中,明确了这些特殊情况下的专利权。以下是我们总结的特殊情况1。自产品发明之日起至专利申请成功之日止,至取得专利后4年止;或者从申请专利权的那一刻起到四年后,取得专利权的人没有使用专利权做事,或者没有充分利用专利权的鲜明特征实施专利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强制专利许可。使更多的人也能利用这项专利,充分发挥其特点,进一步推动专利的发展。这种情况涉及垄断行为。如果拥有专利的人对专利拥有垄断权。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获得专利强制许可。因为这样可以打破专利权人在市场上的垄断,减少和消除市场异常发
    2023-05-07
    67人看过
  • 如何进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下称《办法》)已于11月29日公布,并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报11月30日全文刊载了《办法》及相关解读)《办法》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2月5日,本报记者又就如何进一步解读《办法》的具体内容,独家专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记者:《办法》出台后,引起了企业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您能否先谈一谈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尹新天:《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克服专利制度在解决公共健康问题上的法律障碍,专门规定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权的强制许可问题。按照专利制度的一般原则,任何人要实施他人专利,应当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构成侵权。对于药品专利,也是如此。这一原则就为公共健康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潜在的障碍:当出现公共健康问题(如禽流感的流行),而且预防或者治疗相关疾病的药品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由于该药品的生
    2023-04-23
    334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号怎么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办理备案登记后,会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合同案号等内容。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第二十条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合同性质、备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等。
    2023-06-13
    492人看过
  •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可以实施独占或者排他许可吗
    一、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可以实施独占或者排他许可吗1、不可以实施独占或者排他许可。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二、什么是独占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实施权的大小,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独家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者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的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要求专利权
    2023-06-16
    421人看过
  • 强制许可在专利实施中的作用及应用。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有: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4、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5、为实施从属专利的需要而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阻碍技术进步和损害公共利益,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特定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而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023-07-05
    462人看过
  • 我在哪里可以支付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年费
    I.北京市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的缴纳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北京市海淀区鸡门桥西土城路6号)II。专利的年费是多少?年费的多少与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无关,而与专利的类型和年费的支付年份有关。在三项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如发明专利第八年年费2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期年费1200元。同一类别的专利权,应当缴纳的年费金额相同。年费随着保护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实现了递归系统。例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第一至第三年为每年600元,第四至第五年为每年900元,第六年至第八年每年1200元,第九年至第十年每年2000元年费金额应根据授予专利权的“年”为整个专利期的第一年确定。例如,如果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期为2000年3月1日,授权日期为2001年5月1日,则授予专利权时应支付第二年的年费,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费。第二年是第三年的年费,依此类推
    2023-05-07
    108人看过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一、专利属于商业秘密吗专利属于商业秘密。专利的商业秘密权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点: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二、商标被侵权如何获得赔偿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有本法第五十七条相应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三、网站中可以刊登侵权产品吗网站中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刊登侵权产品。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新闻事件
    2023-03-21
    52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有效吗
    不可以随意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提前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解除事宜达成,或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外,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期限是什么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只在该专利权存续期间有效。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则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因此若想专利权持续下去,就必须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同时,在实施专利许可使用中,双方也可以对年费的缴纳作出约定;如果双方对年费的缴纳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些义务应当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承担,即专利权人承担。因此在
    2023-07-29
    489人看过
  •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名词解释
    一、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名词解释专利独占许可,简单点说就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为“完全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许可方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
    2023-04-12
    215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实施是使用属于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施含义很广,包括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专利产品,为销售或使用目的储存有关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独占实施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专利... 更多>

    #专利实施
    相关咨询
    • 专利权人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所谓合理与否。 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因此,专利权人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合理的,以实现其经济利益。他人若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就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就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 实施国防专利是否需要支付使用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国防专利主要内容包括:军用标准化、国防计量、军工质量管理、科技情报、成果管理、国防专利是国防科技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国防专利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使用费。
    • 企业实施专利许可的一般费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22
      专利实施许可费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确定比较困难,一般而言可以根据如下因素来考虑其数额: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一般来说研究开发难度大、开发费用多的专利,其使用费相对比较高。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后所能获得的收益大小。收益大的,使用费高。 (3)专利许可实施类型和实施期限。一般而言
    • 取得了一项专利权强制许可,需要支付专利使用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6
      1、取得了一项专利权强制许可,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 被申请专利权人强制许可需要支付专利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4
      1、取得了一项专利权强制许可,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