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怎么处理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7:02:19 98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怎么处理损害赔偿案件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具体如下: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

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项目和标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一、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
    2023-06-05
    245人看过
  • 贵池区法院妥处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
    贵池区法院悉心调解雇工人身案,善待当事人,以真情化解纠纷,维护雇工合法权益,促进了雇工市场的和谐发展。去年3月份,贵池区牛头山镇黄湓村陈某受同村的胡某雇请,为姥山村的王某建房提供劳务,在建房现场跳板上进行粉刷时,跳板横档断裂落地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当事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上半年,原告陈某起诉被告胡某、王某,要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6774.50元。法官结合案情,借助于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规定,应用它的立法精神和原理来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多次上门调解,双方互作让步,被告一次性付清21500元的赔偿费用。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类似于上述雇工赔偿案件28起,经调解雇工得到赔偿共计32万余元,保障了雇工权益,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2023-06-08
    55人看过
  • 盗窃案件被害人损失怎么赔偿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3
    289人看过
  • 【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
    2023-06-08
    354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遵循哪些原则?
    医疗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
    2023-07-08
    475人看过
  • 民法财产损害怎么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财产损害怎么赔偿民法财产损害根据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有时效吗财产损害赔偿有诉讼时效。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自权利
    2024-01-07
    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赔偿怎么处理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赔偿怎么处理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赔偿处理为:如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在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影响被害人对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符合刑事附带民事条件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符合刑事附带条件或者不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比较好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聘请律师最合适。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2023-06-22
    244人看过
  • 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年仅26岁的安徽小伙的生命,其亲属一并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保险公司认定车险为商业保险,不是强制险,不应由其直接进行赔偿。昨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判令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死者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万元。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6点多,被告朱广建驾驶被告陈德宏所有的全挂货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开时,同向刮擦周宗喜因故障停在路上的重型货车,造成周死亡;随同周宗喜押车的周维付也受伤。后经交警认定,由朱广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告朱广建系被告陈德宏雇佣的司机,他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在05年6月7日向另一名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6月7日到今年6月6日。为此,原告罗美及其子女和周维付夫妻俩于今年1月将肇
    2023-06-08
    219人看过
  • 怎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提起上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主要需要准备:因果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赔偿费用证明等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
    2023-06-14
    156人看过
  • 法院如何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非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患方需要证明存在医疗侵权损害基本事实,包括以下内容:(1)证明医疗关系的成立(首要举证责任):病历和收费单据是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患方需要保存好病历和收费单据等;(2)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一般是医疗病历写明的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要委托人身伤残等级鉴定并提交伤残鉴定报告;(3)证明所主张的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及具体数额。另外,根据持有证据的人负有提交证据的义务规则,患方有向法院或者鉴定机构提交未建立门诊档案的门诊病历义务。2、医疗机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
    2023-06-08
    29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23-05-01
    483人看过
  • 黄国民申请郾城县人民检察院、郾城县人民法院刑事损害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黄国民,男,45岁,河南省郾城县新店乡黄庄村农民。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郾城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陈东卿,检察长。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河南省郾城县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臧林淼,院长。1994年3月26日,黄国民酒后将本村杨方瑞家门锁拿走,杨方瑞(11岁)追要时被黄国民打一耳光。同年4月7日,河南省郾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认为杨方瑞双耳系外伤性神经性耳聋(重伤)。同年5月23日,黄国民因故意伤害被审查,同年11月17日经郾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同年12月6日向郾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5年3月3日,该县法院对此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认为黄国民酒后无故殴打儿童,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黄国民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宣判后,黄国民不服,提出上诉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实,申请对杨方瑞伤情重作法医鉴定。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国民的申请,委托本院法医技术室对原法医鉴定
    2023-06-06
    19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指南
    一、常见的故意或过失致人伤害受害人无过失时,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有过失时,按照双方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二、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件中,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完全一样,具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三、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五、餐饮、学校等有关组织的补偿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对
    2023-05-02
    31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有故意或过失伤人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校园事故、产品责任、触电、环节污染等赔偿。损害他人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等。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种类有:1.故意或过失伤害他人的人身损赔偿;2.交通事故人身损赔偿;3.医疗事故人身损赔偿;4.校园事故人身损赔偿;5.产品责任人身损赔偿;6.触电人身损赔偿;7.环境污染人身损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内,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22-09-17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什么标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伤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保险赔偿和国家损害赔偿等。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大多数涉及伤残鉴定问题。我国现在已实施的伤残鉴定标准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及最近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鉴定》等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
    • 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应当怎样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损害赔偿金不赔偿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中多少都会涉及一些民事行为,从而就会产生一些民事赔偿。不少人都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案件索赔起来会比较困难,因为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可能还需要监禁,如果向犯罪分子的家人索赔家人也可能不配合赔偿。但是对被告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对情形,法律是规定了应对措施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
    • 错过的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可以的,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