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纳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一、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工伤认定中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商行政诉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的除外;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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