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32:24 363 人看过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后股东承担的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破产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赔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债务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民法典中的破产债权怎样处理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2023-03-09
    353人看过
  • 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前所述,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是股东的法定义务。股东拒不清算、恶意清算,造成公司财产毁损、灭失、贬值,债权人因此无法足额受偿的,股东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还包括恶意处置和侵占公司财产等。至于股东在多大范围承担赔偿责任,则视具体情况而定:1.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股东应当在债权人不能受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2.股东侵吞公司财产的,则负有返还义务,无法返还或原物毁损、灭失的,应在债权人不能受偿的债权范围内,按原物价值折价赔偿;3.股东恶意侵吞公司财产造成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则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公司财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在财产已经混同的情况下,股东很难令人信服地证明其现有财产中哪些是原公司财产,哪些是原个人财产。为保
    2023-06-22
    176人看过
  • 清算费用股东连带承担责任吗
    破产清算案件中,股东是肯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作为公司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制订者,应当对公司破产清算中出现的相关事项负责,具体情况应当由破产清算中发生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清算义务人。该清算义务人的范围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是一致的。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将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并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股东应配合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需移交以下资料至管理人:(参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第十四条)(一)债务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
    2023-04-03
    46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履行哪些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并逃避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对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履行的义务有遵守公司章程等。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股东承担以下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履行哪些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
    2023-06-05
    409人看过
  • 违法清算责任承担有哪些?
    成立清算组很多时候是由法院方面成立,只有符合标准的人才能担任清算组的成员,之后清算组成员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重的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未放弃优先
    2023-04-11
    215人看过
  • 股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责任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所认缴纳的出资到位,以及公司成立后未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且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中,股东无须另行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2023-02-26
    288人看过
  • 股东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清算责任
    在作出解散决议之后或者是公司解散的事由发生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未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一、公司解散必须要清算吗公司解散必须要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解散和清算有什么区别1、含义上的区别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
    2023-06-22
    69人看过
  •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即:债权人在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应证明三种情形同时存在:一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是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是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企业破产法未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原因或条件,因此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债务人的有关财务凭证等材料。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二、股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责任按照《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
    2023-06-01
    345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
    2023-04-15
    182人看过
  • 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
    2023-06-02
    231人看过
  • 清算责任缺失的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可能承担债务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法院对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认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
    2023-07-12
    497人看过
  •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股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股东与法人在性质上就有着非常大的区别股东们只是一家公司的投资资者,在这家公司成立后,股东会享有分配利润分红的股东权利,同时股东也需要承担起公司出现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的责任。而法人是从法律上来代表公司去履行相关运营职责的一种。法人除了需要履行企业管理的职责以外法人还需要承担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公司的法人可以是由投资公司的股东来担任,也可以是由股东运命非股东的人来进行担任。股东是在公司中有股份的人,所有的股东都有权利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上提出来的意见具有表决的权利。股东作为投资者,会根据股东投资的金额来享受不同比例的收益,并且起到决策与选择公司管理者的权利。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股东投资的金额,而公司的债务,则是公司以自己的资产作为担保的债务。公司法人则是可以代表公司的所有行为的权利人,公司法人可以起诉并应诉所有有关公司的诉讼行为。所以说公司股东
    2023-05-02
    446人看过
  • 股东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股东还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人,即:第一,股东未成立清算组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第二,股东怠于履行义务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连带清偿责任;第三,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债权人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必须指出,规定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其逻辑前提有二:一是股东承担清算义务;二是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算义务。然而,不仅股东承担清算义务的说法难以成立,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也不是公司法的主流学说。《公司法》的基本立场是,公司具有独立性,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无法形成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司存续期间,只有借助公司的存在,才能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建立某种关系;在公司清算期间,只有借助清算法人或休眠公司的存在,才能表达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链接。换言之,股东和债权人只能形成一种间接法律关系,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履行义务,更不得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2023-02-24
    226人看过
  • 国家不承担破产企业清算债务的赔偿责任公司破产流程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辽宁高院裁定刘-毅申请确认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执行(zhixing)违法案--------------------------------------------------------------------------if(picResCont0){docment.getElementById("picres").style.display="block";docment.write("");}裁判要旨由于企业破产导致法院执行(zhixing)终结,法院只对企业破产前执行行为违法与否进行审查,不能替代完成被执行人"履行行为"的义务。如相关当事人的债权已经纳入破产还债清算中,应由破产组按照破产清算程序偿还,国家不承担破产清算债务的赔偿责任。[案情]刘-毅系鞍山市**制品公司职工,1993年刘-毅与单位签订10年期限劳动合同。1994年市建
    2023-04-2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 更多>

    #申请破产
    相关咨询
    • 破产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
    • 破产的清算申请中,股东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后,是否由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相关责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名词中的“有限”指的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即以其认缴或者认购的股权、股份为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依法清算破产,以公司自有的财产清偿外债,而不会涉及到股东。 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在多种情况下,突破有限责任,由股东承担公司责任的情况,比如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翻阅一下。 如果公司管理规范,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界限明确,没有产生混淆、不存在未缴资本、抽逃资本、账务
    •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责任如何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
    • 股东该怎样承担清算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清算组若是有谋取利益行为的,会被责令退还财产,在受害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