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情况,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处罚金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上处罚。
这种罪行可能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买卖、买卖、典型、拍卖、抵押或借款
(二)拆卸、组装或组装的;
(3)修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的;
(四)改变车身颜色或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出售汽车起源证明书、汽车合格证明书、牌照和汽车相关证明书的;
(六)提供或销售伪造、改造的汽车起源证明书、汽车合格证明书、牌照和汽车相关证明书。
新刑法对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判刑标准?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判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4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388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457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345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319人看过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应该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72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9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情况,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处罚金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上处罚。 这种罪行可能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买卖、买卖、典型、拍卖、抵押或借款 (二)拆卸、组装或组装的; (3)修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的; (四)改变车身颜色或车辆外形的; (五)
-
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1、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刑事责任承担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6【1】明知是赃物以低价收赃加价售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应怎么承担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刑事责任怎么承担责任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是一种派生性犯罪,需依附于前罪才能成立。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