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合同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1:42:31 217 人看过

住房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

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住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哪些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产

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商铺租赁需要备案吗

商铺租赁需要备案。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需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赁合同纠纷能要求租赁利息吗

可以。租赁合同纠纷是否能要求租赁利息,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就可以要求。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迟延履行相关文章
  • 车辆租赁合同诈骗规定是什么
    1、车辆租赁合同诈骗规定是,在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况,应当是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来进行定罪处罚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一、合同诈骗
    2023-03-15
    203人看过
  •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原有的市本级经济租赁住房和区级“两项公寓”更名为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统一管理。公租房保障三类人群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承租家庭每年要参加复核,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要退出住房。
    2023-05-10
    372人看过
  • 取消《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方法是什么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民法典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如何解除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有两种解除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情形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023-07-03
    474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交还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
    2023-04-01
    404人看过
  • 继承公共租赁住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不可以继承。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范围。只有个人的合法财产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所以公共租赁住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公共租赁住房的特征1、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2、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
    2023-07-07
    44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
    一、《租赁合同》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二、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主要是: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使用权证明,如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
    2023-04-30
    64人看过
  • 租赁合同二十年规定是什么时候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一、租赁的基本内容1、租赁当事人出租人:出租物件的所有者,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报酬。承租人:出租物件的使用者,租用出租人物品,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2、租赁标的租赁标的指用于租赁的物件。3、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4、租赁费用即租金,是承租人在租期内获得
    2023-03-13
    248人看过
  •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规定是什么?
    一、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规定是什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九)违约责任;(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二、租赁房屋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
    2023-05-22
    161人看过
  • 什么是定期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1、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2、什么事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
    2023-06-09
    66人看过
  • 房租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合同有什么关联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也可也简称“红本”因为外观如同红色的小本本,都是在房管所办理,需要登记备案,会有一个单独的房屋编码,相当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办理的手续一般是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办理需要10-15个工作日不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所需材料:(一)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三)《房屋所有权证》。(四)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2023-03-22
    399人看过
  •  租赁住房的步骤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根据建筑面积计算,租金费用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向物价部门报告,并根据不同地区和房源情况确定具体的租金价格。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会考虑当年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大概的租金会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公租房的租金费用,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向物价部门报告,并根据不同地区和房源情况确定具体的租金价格。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会考虑当年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大概的租金会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公租房租金价格如何确定?根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租房租金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并定期进行调整。公租房租金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不同人群的支付能力。对于低收入家庭,租金价格应当优惠;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租金价格可以适当高于市场价格,但应当控制在承受能力范围内;对于高收入
    2023-08-21
    442人看过
  • 住房租赁市场租售同权具体是什么?
    一、“租售同权”具体内容“租售同权”中的“权”大体包含哪些内容,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发布的文件《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可见,9部委文件并没有明确指出租售同权的“权”包含哪些权利,只是笼而统之地称之为“相关公共服务”。更进一步讲,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的81个项目”。其中,“公共教育”位列首位。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大环境下,公共教育也成为附加在产权房上最关键的公共服务。由此可见,尽管“租售同权”的“权”是指享受基本公共
    2023-03-26
    466人看过
  • 租赁房屋租赁押金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租房押金不退的事情常常在生活中上演,那么房屋租赁押金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如果有了这些规租客就再也不会为押金退还的事情犯愁了。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关于退租的押金的法律规定,都是按合同规定,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把租房押金退还这项写进合同里,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房屋租赁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
    2023-08-04
    283人看过
  • 不定期租赁合同怎么处理,什么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
    2023-06-18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迟延履行是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一方逾期仍未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于迟延履行的当事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双方间的合同。... 更多>

    #迟延履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住房租赁合同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1、当事人的情况:如姓名、单位等一些个人情况要在合同中明确;2、住房的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情况、配备的设施和设备、房屋的产权及产权人;3、租赁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出租人
    • 租赁住房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0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还需要进行审查。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有效的: 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 “廉租住房”,什么是“带薪租赁住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城镇廉租住房,是政府和单位为了照顾那些有城镇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而向他们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现在大多数城市已经有了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街道办事处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所在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告登记后,才能轮候配租。收到房租补贴(或分配廉租住房)后,每年还要接受家庭人口与收入状况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租赁要注意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四)房屋维修责任;(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注意什么
    • 房屋租赁合同适用什么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到该合同的如下特征: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有偿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也都负有义务。 第二,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 第四,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