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管辖权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1:52:30 154 人看过

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需要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一、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货物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按仲裁条款的约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不服不予受理撤销仲裁裁决可以上诉吗

撤销仲裁申请的裁定不可以上诉

上诉是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救济程序,和仲裁没有关系。撤销仲裁相当于仲裁委没有做出仲裁裁决,所以只能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建筑施工合同能否申请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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