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不是应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25:49 460 人看过

应该视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禁止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上述立法的本意即设立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平衡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保护企业正当的商业秘密和竞争能力,维护劳动者享有劳动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世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等性。一判决具有非常积极的进步意义,符合现在的立法理念。判决在细节上体现了立法的本意,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可以审计
    胡先生是该科技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刘先生是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丁先生是该公司的经理胡先生向原讼法庭提起诉讼,称该公司成立后,刘先生和丁先生利用其大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公司财务,从未向自己提供作为监事的相关财务和业务信息,使其无法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责。他发现刘,丁两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开设私人账户,转移公司资金,伪造账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股东,公司和国家的利益。鉴于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异常,2008年12月24日,他书面通知公司检查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但公司拒绝。我们在此呼吁贵公司在成立后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报表、账簿及原始凭证、银行账户信息、业务合同等财务和经营资料,我们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该科技公司答复说,胡先生声称刘先生和丁先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在北京私设账户,转移一家科技公司的资金,通过虚假账户逃税以及其他非法行为,
    2023-05-07
    156人看过
  • 竞业禁止有哪些义务
    首先,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协议解除前,协议对双方均有效,劳动者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一、董事、经理所为的行为的效力认定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掌握公司的业务秘密,是公司业务的决策人,董事、经理是
    2023-08-01
    174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限制的行为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某种专业、服务或经营某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存在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后,既不能到与本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的产品、业务相同的产品和业务。保密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离职后自己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披露其在本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其并不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或到竞争企业工作的行为。保密义务相对于竞业禁止义务而言,其限制程度较弱,不像竞业禁止义务那样,限制劳动者利用在本单位获得的一切信息和劳动技能的机会和权利。一、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义务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实际上,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并没有一部真正
    2023-04-01
    498人看过
  • 竞业禁止只“禁”不行
    当跳槽越来越普遍,由此引发的秘密泄露事件也越来越多,企业都纷纷建起竞业禁止的“围墙”,试图把自己的秘密关起来。没错,利用竞业禁止合同确实是一个很有效的预防手段和补救措施,但你用它保护企业的利益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运用方法是否得当,是否能让企业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提到“竞业禁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禁”,认为只要“不择手段”地“禁”了,企业就能高枕无忧了。“竞业禁止”的最终目标确实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但我们也要牢牢记住一个重要的立法原则——权利义务平等。这就提醒我们,企业在利用“竞业禁止”的时候,也不要忘记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那么,企业在订立竞业禁止合同时,除了要注意严密的“关”住自己的秘密之外,还必须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有签订竞业禁止合同的必要。有些企业认为每个员工掌握的自己企业的信息都是秘密,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求其同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
    2023-06-09
    210人看过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
    合伙人从事与本会计师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便有可能造成该合伙人利用其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身份和地位获得的各种业务信息及经营秘密,牟取个人的最大利益,从而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利益。这种竞争业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范围相同的或本事务所正在从事的其他业务,包括:1.以合伙人名义进行的业务,即合伙人自营;2.合伙人依其意图而以他人名义经营的业务;3.合伙人同他人合作经营的业务等。依据法律规定,无论合伙人所从事的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对本事务所造成损失,均应予以禁止;若合伙人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给本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合伙人从事竞业禁止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应归本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对于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合伙人,并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合伙人决定,将该合伙人予以除名或责成其退伙。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独自经营与本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甚至另辟
    2023-06-09
    371人看过
  • 竞业禁止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还需要履行义务吗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存续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原则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的,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就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合同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区别有哪些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取决于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定。2、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
    2023-02-26
    386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名词解释
    一、竞业禁止义务名词解释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二、竞业禁止的内在含义所谓竞业禁止
    2023-04-25
    351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后应依约履行
    2011年6月21日,许先生与A公司签了聘用协议,担任A公司的销售工程师。由于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双方签订了一份《竞业禁止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许先生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与A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同类单位就职;作为补偿,A公司按月支付许先生一定的补偿金。2014年6月19日至21日,在某上海机械产品展览会上,许先生出现在B公司的展台上,为其介绍产品功能。2013年7月,许先生曾经在B公司担任过销售经理一职。A公司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判定许先生确实违反了竞业禁止约定。不久后,许先生离开了B公司。2014年6月,A公司发现许先生继续为B公司提供劳务。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许先生持续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责任。虎丘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A公司已经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共5万元。【法官提醒】竞业禁止协议是为了保护企
    2023-06-07
    464人看过
  •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公司董事应承担:(一)注意义务: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二)忠实义务:1、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2、竞业禁止义务。(三)善管义务,即董事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
    2023-07-25
    423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啥时签
    一、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二、竞业禁止的签订时间企业认为需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员工入职时不需要签订,岗位调整后需要签订的,应当在岗位调整时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在员工入职或岗位调整时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企业具有主动权,员工也会配合企业完成协议的签署。三、竞业禁止的特点1、竞业禁止产生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
    2023-03-26
    131人看过
  • 竞业禁止并不是人人都适用
    近日根据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布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对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现象进行了一番调查,个中玄机耐人寻味。疑问:公司全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普通岗位的劳动者也要签保密协议?企业违反自己的竞业限制承诺,劳动者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7年12月,无锡一家科技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担任车间主任职务,月工资为4000元;同天,科技公司与张某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张某离开公司之日起三年内,在国内不得经营或从事科技公司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到国内与科技公司的同类经营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2010年2月,张某提出辞职,但该科技公司未支付张某合同中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010年5月,张某申请设立自己的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与原来的东家相同。原东家发现张某的行为后,立即起诉要求张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只有在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
    2023-06-09
    391人看过
  • 职业经理人的竞业禁止义务有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
    2023-03-10
    227人看过
  • 什么是禁止竞业行为?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一、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有什么条款竞业禁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如下: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二、如何履行竞业禁止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秘密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契约
    2023-02-24
    57人看过
  • 是否对其他单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1、是否对其他单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其他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或者自己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第二,竞业禁止协议的违约金有哪些规定。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禁止协议
    2023-05-02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竞业禁止一般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就不能到同行业的单位进行工作,同时也要对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进行保密。那么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争行为的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
    • 哪些人需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 什么是竞业禁止?他有哪些禁止和限制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9
      竞业禁止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股东、合伙人的规定 中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而有限责任公司系由董事执行业务,故无必要规定股东的竞业禁止。 2、对董事、经理的规定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是由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说,董事、经理的权利义务是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引起的。公司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是委任关系。就公司和董事、经理的委任关系而言,委托人
    • 竞业禁止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还需要履行义务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3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存续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原则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的,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就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