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2:01:46 426 人看过

一、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1、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

2、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土地管理的规定

1、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对继续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查封;

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耕地违建能强拆吗
    可以。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一、农村违建房强拆赔偿吗农村违建房强拆不赔偿。被强拆的农村违建房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二、拆除违法建筑法律程序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二、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
    2023-03-29
    176人看过
  • 耕地建房要不要拆迁?
    耕地建房须拆除。我国法律严格限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一、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吗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三)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棚户区大棚房拆除有补偿吗
    2023-04-02
    335人看过
  • 必须拆除破旧的建筑物
    1、危房非要强拆吗?根据有关规定,被鉴定为危房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加固或修复;房屋所有人拒绝按照处理意见修复的,或者使用人有阻挠行为的,应当及时修复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此,危房不必拆除。强拆应该有严格的程序限制。因为危房不是违章建筑,不能行政强制拆除,只能司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拆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被强拆房屋的有关情况;(2)被强拆人的详细情况;(3)风险评估材料;(4)一系列资料拆迁补偿金交付证明、催交时情况、被拆迁人意见等文件。法院接受强制执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能否强制执行进行审查。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法院将对是否可以执行作出裁定,最后进入执行阶段。第二,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我国《城市危房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谓危房,是指结构受到严重破坏或者承重构
    2023-05-31
    398人看过
  • 什么样的违建必须拆除?
    一、什么样的违建必须拆除?违法的建筑物必须拆除,违章建筑可以强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根据《建筑法律法规》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
    2023-04-21
    340人看过
  • 一般耕地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吗
    一、一般耕地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吗1、一般耕地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即使建成,也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将面临拆除或罚款的行为,若是情节不太严重的,可处以罚款,有相关规定在田里建房的罚款为土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
    2023-06-12
    323人看过
  • 耕地上非法建房拆迁赔偿吗
    一、耕地上非法建房拆迁赔偿吗非法建房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争议颇大。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非法利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人对于违章建筑有占有和使用权,该权利可以延续到建筑拆除时,因此,基于占有和使用权,违章建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一般认为: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二、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023-06-15
    413人看过
  • 违建拆除通知必须户主签字吗
    一、违建拆除通知必须户主签字吗1、违建拆除通知必须户主签字。违章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违章建房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房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相关法律上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
    2023-08-11
    477人看过
  • 农村在非原宅基地上建新房须拆旧房复耕
    近日,余庆县出台规定,凡农村在非原宅基地上新建房屋者,在新房建成两月以内,必须拆除旧房,并对旧房宅基地进行复耕,以确保土地占补平衡。这个规定针对农民建房热情高、用地多现象出台。据介绍,在今年10月底以前,余庆县将完成对村民建房用地、建房中一户多宅、乱占耕地等现象的整治。农民积极改造、翻新住房是好事,说明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许多农户并非在原址上翻新、改造,而是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使得建房用地量骤增,土地供给和保护受到影响。余庆县政府一位干部说。据介绍,余庆县出台的该规定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
    2023-06-10
    252人看过
  • 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拆除旧房子
    1、在新农村建设中,老房子要拆迁吗?根据我国法律,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如果你的新老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就应该拆除旧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农民要在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和房屋证明可以证明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属于申请人,这是审批的前提。农民没有这两个证明的,还可以提交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二是老房子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老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2023-05-31
    162人看过
  • 将分配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会被要求拆除吗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未经过审批,将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拆除。将耕地用作宅基地建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2)对所占用耕地应予以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
    2023-03-23
    482人看过
  • 耕地违建合同有权违约吗,耕地上建房算违建房吗?
    一、耕地违建合同有权违约吗1、签署耕地违建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故此并不存在耕地违建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权违约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耕地上建违建房还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耕地上建房算违建房吗1、占用耕地建房并不一定属于违建,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自出,禁止占用耕地建房,但在《土地管理法
    2023-04-11
    329人看过
  • 拆迁建房耕地有没有补偿?
    耕地建房拆迁没有补偿。一般不补偿耕地上非法建设的非农设施和建筑,但作为耕地产权人,仍可获得耕地对应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合法补偿。在耕地上建设非农设施和建筑是违法的。非农设施只有经批准将这部分耕地转化为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的临时用地,才能建设,但也应在期限届满一年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此,征地时,除在批准使用期内临时建房外。成都违建房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如2020年成都市
    2023-07-04
    160人看过
  • 违章建筑必须依照法定拆除程序拆除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2、处理和处罚阶段。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
    2023-07-02
    136人看过
  • 耕地上建房造成拆迁,有补偿吗
    一般不会有,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实际情况。一、对于违规征收土地,那将怎样处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留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2023-02-25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6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是必须拆除的,毕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想要建造房屋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到有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只有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否则建造的房屋在规划之外就是属于违规建筑。
    • 耕地建厂房必须拆除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7
      耕地建厂房一经查处必须拆除。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限期拆除。
    • 对于有精神病的人必须要拆除违法建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既然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有权依法给予拆除或责令自行拆除。至于当事人有精神疾病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可由监护人、扶养人解决居住需要;没有法定扶养人或扶养人无力扶养的,可依法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和安排,但不影响依法拆除。
    • XX厂房必须拆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4
      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建在耕地上的厂房应该拆除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3
      耕地建房必须拆除的,属于违章建筑行为。按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