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手续办理流程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2 11:07:25 300 人看过

一、征地手续办理流程怎样的

征地手续的办理流程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及上报审批,以及征地批准后的工作程序。

1.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需制作《征地告知书》,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

2.还需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并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3.还需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被征地情况,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申请听证,市、县国土资源局应组织听证。

5.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后,需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6.征地批准后,市、县政府应发布《征地土地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7.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

二、征地报批前准备事项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需完成多项准备事项。

1.需制作《征地告知书》,明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

2.需开展征地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需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被征地情况,以便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

4.还需制作《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在必要时组织听证。

三、征地批准后的工作

1.征地批准后,市、县政府需及时发布《征地土地公告》,明确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以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信息。

2.还需告知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和社保情况等内容。

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市、县国土资源局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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