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职能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2:25:14 66 人看过

审议就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经过审议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审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的前提,不经过审议的表决是无效的;审议,也是一种重要监督形式,是对政府等国家机关工作的审查,如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有不同意见,有自己的建议,可以在审议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也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表自己政见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一个问题、一种方案、一项工作可以在审议中讲明自己的看法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自己的方案。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审议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从以往的实践看,审议工作往往容易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审议工作性质和重要性。有的代表在一届任期之内没有发过一次言,没有提过一个建议,把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报告当作是上级文件来学习,失去了审议的本来意义;二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财政预决算的审议尤其不够。由于有关财政经济的报告数字多,情况复杂,平时接触少不易了解,同时审议时间很短,一般只有一、二天,加之有一定的有依赖心理,认为政府权威部门提供的报告不会有错,因而在审议中往往大而化之讨论一番,投'信任票'通过。

“述职”能防止人大代表不作为吗?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几乎家喻户晓,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我建议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在昨日(13日)开幕的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湖南省人大代表、家润多超市浏阳店董事长罗自力建议,在湖南省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防止代表“不作为”。(2009年01月14日法制日报)

时下,选民对人大代表“不作为”现象指责颇多。少数人大代表,不好好珍惜自己的权力,忘记了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和初当选代表时的庄严承诺。会前,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会中,要么一言不发,甘当“哑巴代表”,要么,人云亦云,提不出自己的独特见解,甘当“陪衬代表”;会后,不宣传,不贯彻,丧失了人大代表的先进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成了“举手代表”,“代表代表,会完就了”。还有一些当选代表在自己的领域疲于奔命,分身乏术,根本没有时间、没有办法履职。另外,也有极个别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过于淡薄,甚至连老百姓都不如,有损代表形象。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代表亦应如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任务下,人大代表被赋予更多的职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对人大代表的工作进行评定,从而督促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但是,正如任何东西都不是万能的一样,“人大代表述职制”虽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若说一述职就可以有效防止人大代表“不作为”,那绝对是过于天真。因为在这之前我们在电视上、在会场上、在博客上见识过许多大大小小官员的“述职”,他们的“述职”不仅“一团和气”,述职人说啥观众读者听啥,而且许多述职还成了述职人自我涂脂抹粉、风光八面的“秀场”。由于在这些地方,述职只不过是走个过场,是个形式,所以,述职的官员根本不会感受到什么压力。如果我们仅仅要求人大代表述职,而不管他平时是不是无所作为,述职时,不透明,不公开,公众无法知道其详细内容,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质疑,这些人大代表依然会端坐在麦克风前,像那些“走秀”的官员们一样用冠冕堂皇的言辞为自己涂脂抹粉,把根本没做的事也说成做了许多许多。

因此,在笔者看来,要想有效防止人大代表“不作为”,仅仅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问责机制,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及时终止其代表资格。因为,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是人大代表就应该时时刻刻想着为人民服务,在法定的职责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就有负选民和百姓的期望,就应该受到处理。这既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更是对选举法的尊重。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的理由。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探讨
    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3、代理人的范围不-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4、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独立行使,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的区别1、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2、刑事辩护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2023-07-10
    335人看过
  •  有关法定代表人限制自由的探讨
    该段内容讲述了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的条件。法人代表必须同时具备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以及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对于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法人代表在工作和职务方面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一般是由于涉嫌职务犯罪或单位犯罪而需要接受刑事调查。法人代表被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紧 急 情 形 的 定 义 和 公 安 机 关 、 检 察 院 的 拘 留 规 定 有 何 不 同 ?紧急情形的定义和公安机关、
    2023-09-04
    219人看过
  • 探讨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异同
    (一)法律释义不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二)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1、无权代理.(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的概念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的后果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
    2023-07-06
    68人看过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起诉法人适格性探讨
    在司法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法定代表人可否作为原告起诉法人,法人可否起诉其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向法人主张报酬请求权。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原告起诉法人适格要明确法定代表人能否作为原告起诉法人,须先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等概念进行辨析,明确法人与其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并非同一主体。我国就法人的本质采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具有行为能力,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参加各项民事活动。法人机关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人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行为,均为法人本身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这一原理也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虽然法人与其法定代表人之间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代表法人,但这并不影响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可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仍然有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比如法定代表人与法人间
    2023-06-09
    493人看过
  • 探讨挂名法人代表的责任承担机制
    注册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1、如果有民事责任,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注册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有过错的除外;假设有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公司作为民法上的独立实体,对自有财产负责。法定代表人只代表公司,所有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非法定代表人承担。如果公司出了问题,被发现后,第一个问责任人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并不是说要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对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作虚假记录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挂名法人代表怎样能完全免责法定代表人免责方式:1、法定代表人有约定免责的,可以依法免责;2、法律规定,命名法人是指一方同意以其名义设立公司,但实际上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其他方投资,不出资方为法人;3、法定代表人一般代表法人,需要承担公司责任,但有协议免除责任的法定代表
    2023-07-07
    267人看过
  •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权限职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权限职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
    2023-05-28
    86人看过
  •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和职责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市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二、市人大代表的职责有: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
    2023-08-14
    266人看过
  • 企业法人的监事职能探讨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监事。监事作为具有监督权、提案权、财务检查权等权利的主体,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公司有利冲突或者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监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监事。公司法人代表更换为监事不是公司法人可以吗公司监事不可以变更为法人代表。公司的法人代表不能由监事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的公司内部机关,公司对外合同的签署等对外的经营活动都由法定代表人进行。而监事在公司内部属于监事会,监事会又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关,其行使的职权是监督公司内部董事、高管的对公司管理行为,是属于监督权力的地位。《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
    2023-07-07
    287人看过
  • 股东代表提起诉讼和股东大会代表法律适用问题的深度探讨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一个前置内部处理程序:即有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监事会或董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意义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损害赔偿作用,二是违法行为抑止作用。从长远的角度看,股东代表诉讼不仅在于使公司的损害能够得到补偿或追偿,更重要的是鞭策和警戒潜在的或可能的责任人,发挥违法行为抑止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02
    91人看过
  • 专职人大代表利弊谈
    法律综合知识
    一直以来,总有人说人大代表的工作有橡皮图章之嫌。这话说得当然有点过分。每年两会,还是有很多人大代表提出不少有见地的议案,也有不少人大代表履行了、或者说想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恐怕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把人大机构一概讥之为橡皮图章,未免抹煞了很多代表希望利用此机制,使得人民的监督权、调查权落于实处的苦心。但人大代表制度确实有很多不足,比如说每年就只开一次大会,平日里活动也并不多。各位代表怎么说也都是社会精英,自身工作就要耗去大量精力,再让他们替人民来监督政府、听取民意,确实也是件相当不人道的事情。要是您因为看见提出雷人议案的代表们胡说八道、但他们又是各行业的成功人物而惊讶时,想想这么不人道的加大了人家的工作量,说不定心理就会平衡一些吧。有鉴于此,由著名学者于建嵘先生倡导,四川罗江县率先设置专职人大代表,享受正科级待遇,专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调研及监督政府的专职人大代表试点得以诞生。
    2023-04-24
    232人看过
  • “述职”能防止人大代表不作为吗?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几乎家喻户晓,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我建议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在昨日(13日)开幕的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湖南省人大代表、家润多超市浏阳店董事长罗自力建议,在湖南省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防止代表“不作为”。(2009年01月14日法制日报)时下,选民对人大代表“不作为”现象指责颇多。少数人大代表,不好好珍惜自己的权力,忘记了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和初当选代表时的庄严承诺。会前,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会中,要么一言不发,甘当“哑巴代表”,要么,人云亦云,提不出自己的独特见解,甘当“陪衬代表”;会后,不宣传,不贯彻,丧失了人大代表的先进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成了“举手代表”,“代表代表,会完就了”。还有一些当选代表在自己的领域疲于奔命,分身乏术,根本没有时间、没有办法履职。另外,也有极个别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过于淡薄,甚至连老百姓
    2023-04-24
    28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特征探讨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公司的权利转由股东行使。因此,我们要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的力量5月24日,备受各方关注的北京红石实业有限公司小股东汪钢、谢光学、姚军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第一大股东潘石屹侵犯公司权益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已申请撤诉。2004年6月,知名房地产商潘石屹被昔日好友、北京红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石公司)小股东姚军等3人,以侵害公司财产为由告上法庭,代表公司索赔不低于1、05亿元。同年11月5日,姚军等又以股东、董事知情权被剥夺为由,
    2023-07-08
    211人看过
  • 人大代表的职责及其权力
    一般情况下,全国人民法代表通常有以下的6个职权: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1.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2.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
    2023-07-08
    316人看过
  • 人大代表和人民代表的区别
    行使的职权不同。人大代表的职权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政权机构;第二全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一切国家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第三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全国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大代表主要权利有: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约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是一种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约束。代表法第四十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暂时停止代表执行代表职务:1、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2、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以上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2023-07-21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人大代表监督法规定人大代表的职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 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如何推动职工代表大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尤其是基层职工代表是从职工中直接选举出来的代表广大职工行使权利、表决意愿的,是职工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最直接的参与者。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作为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如何做好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反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一个新问题。要使职代会的作用更强,必须注意加强和提高职工代表的管理意识,发挥好职工代表应有的作用。一
    • 重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重庆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试行)(渝工办发〔2011〕56号)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一)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企业,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人数50至100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也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二)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200人的,职代会代表人数应当不少于职工人数的20%确定,且不得
    •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人数要求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
    • 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4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