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由原告居住地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14:37
149 人看过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原告的居住地管辖哪些情况
133人看过
-
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包括
149人看过
-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内容有什么
282人看过
-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
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原告住所地的案件
432人看过
-
由原告所在地管辖约定有效吗
35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宣告失踪
词条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 更多>
#宣告失踪
最新文章
#宣告失踪
相关咨询
-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3.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4
-
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
-
2022年哪些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8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1,该案件移送丙区法院正确,根据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严格地讲移送管辖其实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从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看,几乎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可以管辖的情况,但为了有利案件审理和便于当事人诉讼,一般案件侵权案件以被告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优先于住所地。如果法院
-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5法律分析 在下列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以及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