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8:52:37 406 人看过

用益物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利用土地的权力,而用益物权指代的是我们对他人的拥有之物的使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必须符合益物权的规定,故而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1、《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3、《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4、《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因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通过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权是无限期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使用权的年限也不同。

3、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4、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权利的使用,是自己所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用益物权是指个人对他人拥有物的使用权利的规定。所以土地使用权在用益物权之下,服从与用益物权,只要用益物权规定的事件,那土地使用权就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与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有关系吗?有关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票据、法人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土地申报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可以按合同的土地用途,缴交出让金等费用,办理相应用地性质土地证。如果要改变用途,需先补签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再持上述证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已办理过土地使用证,还要将原证一并提供再申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另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土地证和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准,可以到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改成与土地证上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
    2023-06-03
    421人看过
  •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在购买房子之后,购房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享有对房子的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房屋所有者享有房屋的各项权益的总和。而房子的产权是由两部分组成,主要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两部分,而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指的是在房子购买之后,这房子就永远属于购房者了。而土地使用权部分则由相关年限的不同,有40年,50年,或者70年的区别。而土地的使用权,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政策,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有所区别。比如,如果土地是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70年;如果土地是工业用地性质,年限是50年;教育用地和卫生体育,科技文化用地,50年年限;而一般的商业用地,或者娱乐旅游用地等,40年年限等等。而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之后,会再续期,当然还要收取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1%到10%来收取。一、土地使用证有年限规定是什么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
    2023-03-01
    268人看过
  • 商铺产权与使用权之间有哪些关系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一、限产权房能出售吗?因产权有限,所以不能出售。具体原因是单位和职工两个不平等的主体共同成为房屋权利的主体,在房屋产权形态上二者是按份共有关系,各自占有的份额依合同约定。在权利具体分配上,由单位和个人两个主体共同行使一个完整的物权,房屋对外是一个产权,对内由单位掌握房屋产籍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购房职工拥有所购房屋的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受理吗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由于没有所有权属证明,所以一般法院并不受理相关案件。由于没有产权证,如果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法院无法判定产权归属,但会判定使用权。房产证即是
    2023-03-20
    214人看过
  • 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是什么关系
    一、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是什么关系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是合同当事人关系。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人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由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都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因此都称为他物权,与此相对应,所有权称为自物权。所有权是他物权的本源和基础,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设定,源于所有权人对其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人依据法律与合同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他人取得、行使用益物权,必须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进行,他人享有的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权能。二、担保物权人是谁的担保物权人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是指债权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2023-05-06
    185人看过
  •  土地面积分配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共用土地面积和分摊面积不是同一个概念。共用土地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上分摊的面积,这个面积会被标注在土地证上。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标注在房产证上。计算方法是: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共用土地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上分摊的面积,这个面积会被标注在土地证上。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标注在房产证上。二者不是一个意思。计算方法:1、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2、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共 有 土 地 面 积 与 分 摊 面 积 的 区 别在楼房中,土地面积的分割方法多样,但所有的土地面
    2023-10-07
    357人看过
  • 房产证管理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产出让与划拨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划拨是交了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以后获得的,一般不会规定使用期间,不过会有限制条件;而出让是指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有一定的使用期间规定,且需要支付出让金;2、两者取得的方式不同。划拨是经过政府部门的准许,并交了补偿费用后获得使用的权利,或者是政府部门把使用权无偿交给使用者。而出让是通过挂牌、招标或者是拍卖的方式获得的,这是有偿交易,还严格限制了使用年限;3、两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划拨的不可以转给别人,也不能租给他人,还不能办理抵押。而出让的使用者有一定的处置权利,可以转给他人、进行出租或者抵押等。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和划拨有4点区别,分别是:1、出让要支付对价,划拨免费提供;2、出让有使用期限,划拨永久使用;3、出让主要用于工商业、居住,划拨主要用于公益、政府用地、公用设施用地;4、出让地可以由出让人自主转让
    2023-07-16
    37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占用权,使用权,收益权和之间的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四项权能属所有权的内容,占用是使用的前提。
    • 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所有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建筑物有何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与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一并转让。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时,应对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拥有产权。
    • 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是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8
      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利用土地的权力,而用益物权指代的是我们对他人的拥有之物的使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必须符合益物权的规定,故而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