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股权是担保股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02:33 353 人看过

股权只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形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但是可以进行抵押的是动产、不动产,可以进行留置的也是动产,股权属于一种权利,只能质押。

一、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项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但是财产的占有并不发生转移,到期债务未得到履行,债权人可就该项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是指未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动产转移占有,由债权人占有,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留置之前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债务担保有哪几个类别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权担保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是不是股权的担保形式?
    在我国股权的担保方式有很多。设立担保物权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等。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一、质押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可以买质押股权增持股份吗股权增持股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是可以依法质押的。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依法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
    2023-03-15
    188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样实现担保
    在股权质押实现共有4类方法,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在股权质押中,质押率最高是80%,不够考虑到各种因素,一般质押率在50%。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1.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2.股权质权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
    2023-02-22
    36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保证担保
    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一、从债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律解释分别是什么1、从债权从债权又称“附随债权”,债权分类之一,与“主债权”相对。指互相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中附加或从属于另一者的债权,如相对于原本债权的利息债权等,特别是指为担保主债的清偿而设立的担保债权。特征(1)从两个债的关系而言,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反之,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2)从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从债当然不生效力。(3)主债变更、转移或消灭后,从债通常也要随之变更、转移或消灭。2、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
    2023-03-14
    247人看过
  • 公司股权是否可以二次质押?股权质权担保功能是什么
    一、股权可以二次质押吗(一)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内资公司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未做直接的否定或肯定性规定,但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并非如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二)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备案后,应申请人的要求,可出具载明出质股东名称、出质股权占所在企业股权的比例、质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的审批机关等事项的备案证明。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因此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做二次质押。二
    2023-03-23
    284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含义是什么?股权质押与对外担保有何区别?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
    2023-07-24
    495人看过
  • 股权担保是否必须质押登记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以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转让。一、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二、银行的股权质押的赔偿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
    2023-06-21
    170人看过
  • 股权被质押能增资吗,股权被质押是利好吗
    一、股权被质押能增资吗股权被质押后可以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股权被质押是利好吗股权质押既是利好又是利空,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不好而股权质押的,在短期时间内是利空的,会出现股价下跌的情况。长期后公司经营业务变好,在盈利能力大增的条件下,股权质押是利好的。刺激企业短期内的股票上涨,是长期质押股权会产生的情况。通俗来说,如果出现股东解除质押的情况,意味着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且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三、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吗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
    2023-06-24
    11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利空吗股权质押有什么效力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利空,也有可能是利好。股权质押包括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等。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质押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股票质押数量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该公司因为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开展新项目,增加公司的竞争力,缺乏资金,进行股权的质押,获得一笔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当然,如果质押的是流通股,投资者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这意味着,供不应求,将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票质押,仅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支付员工工资,这种质押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股票的上涨,是一种利空消息。当一家公司出现高额质押情况时,比如,质押率超过50%,这表明该公司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投资者将会大量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下跌,是一种利空消息。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质权人
    2023-03-31
    44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承担质权人的责任
    股权质押是否承担质权人的责任?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权人无关。《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印制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股票、股息、红利等)应当与质押一并质押”,因此,配股不属于孳息。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质物在质押期间分配时,出质人应当与质物一并购买质押。出质人不购买,存在价差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企业申请股权质押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股权质押行业由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管理;4。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够按时还本付息;2。股权质押行业由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管理;3。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物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保管处置费用。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状况、每股净资产、行业性质等因素,股权质押贷款比例
    2023-05-08
    51人看过
  • 股权被质押还需要担保吗
    股权被质押具备担保能力,但被质押的股权只对相应的债务具有担保能力,而对其他的债务是不具有担保能力的,质押的股权在清偿对应的债务前不能转让。所以具备担保能力,但是会受到限制。一、企业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质押给个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公司股权怎么解除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有限
    2023-04-03
    104人看过
  • 反担保可以以股权质押吗
    反担保可以以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如不是100%股权质押的,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质押反担保通过借款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其中被担保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保证人的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一、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反担保从本质上说也是担保,担保具有从属性,所以反担保也具有从属性。反担保的从属性是指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存在,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也就不成立。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一)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二)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
    2023-02-21
    200人看过
  • 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有哪些
    一、质押股权是否承担债务1、股东以股票质押为债务担保的,以质押股权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质押人是第三人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有哪些影响1、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将直接受到威胁。2、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
    2023-06-16
    13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担保哪个优先
    同一债权有股权质押和抵押担保的,哪个优先由债权人决定,债权人可以实现质押权或者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
    2023-06-15
    57人看过
  • 质押的股权还具备担保能力吗?
    股权被质押在一般情况下是还具备相应担保能力的。当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但质押股权不能再次出质,对其他的债务不具有担保能力。一、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吗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因为担保物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
    2023-06-21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质押的含义股权质押是不是对外担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 质押担保的股权一定是质押登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5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 反担保合同股权质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权利凭证的交付、保管和登记 (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移交如下材料 1.向乙方移交股权权利凭证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附件一)。 2.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证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如《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规定了担保限额,甲方应督促股东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并提供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证章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附件二)。 3.股东会通过的同意本质押事
    • 股权质押承担质押权人的负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则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由此推论,则配股不属于孳息。至于其第35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 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等同于对外担保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5
      一、股权质押的出质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