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处分,否则将适用无权处分。
一、家事代理权的使用范围
(一)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事项
1、因维系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指为维持家庭生活正常进行所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
2、因家庭保健和娱乐等较高生活需求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是指必要的家庭保健、健身、娱乐以及家庭用工等事项。
3、为家庭和家庭成员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具体指子女教育、夫或妻深造等事项。
4、处分价值不大的动产等事务代理。具体是指买卖家用电器,维修日常用品等事项。
5、夫妻约定的可以互相代理的日常家事。
(二)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事项
1、处分价值较大的共同财产的行为。如买卖房产和家用汽车以及贵重的奢侈品。
2、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股票等行为。
3、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的无偿捐赠行为。
4、送养、收养子女的行为;
5、立遗嘱的行为;
6、接受或放弃继承和遗赠的行为。
二、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认定
(一)夫妻间的“表见代理”。即配偶一方超越家事代理权的范围,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代理行为有效的,则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夫妻双方需要对代理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对外所借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原则
43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代理行使有什么规则?
118人看过
-
商事代理的规则
77人看过
-
宪法规定的监督权行使的原则是什么
327人看过
-
代位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76人看过
-
民事权利的行使原则
477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表决权代理行使有什么规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股份有限的股东大会会议,可以由股东本人出席,也可以由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由代理人向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股东授权的范围内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在法律上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可以代理行使,目的在于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方便,尤其是使分散的股东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的决策。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利用代理行使表决权作为争夺控制的一种手段,则需要对这种行为加以规范,以保护股东特别是分散股东
-
什么是夫妻家事代理权,家事代理权范围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一、什么是夫妻家事代理权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一方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因此,只要包括:(1)维持共同生活的费用;(2)抚育子女的费用;(3)家庭成员所需的医疗费用;⑷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1款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因此,对于这类
-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主体与行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
-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
专利权共有的权利行使的规则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9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