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超过三个月。
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代理工伤赔偿劳动仲裁
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
3.时间超过15日的。
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五、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条件:
1.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2.时间超过一年;
3.单位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
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六、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条件:
1.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对鉴定结论不服;
3.时间在15日内。
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七、代理不服工伤认定复议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δ超过60日。
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或者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上级社保局申请复议。
八、代理不服工伤认定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或者已经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2.时间在15天之内;
3.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或者对复议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不服;
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机关改变认定结论不服的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代理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
3.单位或者受伤的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不予受理。
4。从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算时间超过一年。
向社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代理申请工伤认定
条件:
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
3.超过一个月单位有申请工伤认定。
4.时间在一年之内。
十一、代理认定劳动关系仲裁
条件:
1.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
2.有劳动合同与工作证;
3.单位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局无法受理工伤认定或者受理后驳回的。
向用人单λ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异地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代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
条件:1.确实在用人单位劳动;
2.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
向做出裁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以上是工伤保险纠纷中最常见的十二种寻求律师帮助的情况。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不服工伤认定诉讼、工伤赔偿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或者对方当事人不服的,都可以上诉,代理这五种诉讼的二审也是律师的业务。除此之外,用人单λ不服社保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书对社保局提出诉讼,劳动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工伤赔偿基数指的是什么,工伤赔偿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3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工伤争议和工伤赔偿纠纷
430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234人看过
-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争议的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9人看过
-
工伤赔偿协议中的赔偿项目如何约定
173人看过
-
工伤争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确定
258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赔偿争议的法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
-
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如何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如何争议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1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所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公司正常发展的有力保障。
-
工地工伤争议工伤赔偿如何写协议书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
-
工伤赔偿协议医疗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规定,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实际,适当放宽紧急抢救期间用药的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支付管理办法。在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