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搜查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8:44:59 394 人看过

一、有关搜查的规定有哪些

1、在搜查的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二、警察搜查需要什么条件

1、如果不存在紧急情形,搜查人员必须出示搜查证。搜查人员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你可以拒绝被搜查,如果强行被无证搜查了,你也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检察院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2、情况紧急不需要搜查令的情况,前提是“在执行逮捕或拘留时”,因此对象需要符合逮捕或拘留的条件。逮捕是有证据证明你有犯罪事实,而且严重到需要逮捕的情况;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非法搜查的对象有哪些
    搜查的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仅限于他人的身体和住宅。如果不是针对身体或住宅搜查,而是非法搜查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办公室、仓库、车辆、船只、飞机等场所,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他罪如妨害公务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论处。如果是在上述场所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搜查的,仍可构成本罪。至于住宅,则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既包括公民长期居住的生活场所,如私人建造的住宅、公寓等,又包括公民临时居住、生活的场所,如较长时间租住的旅店,还包括公民居住、办公两用的房间以及以船为家的渔民船只等。搜查住宅,不仅指搜查住宅内,而且还包括和住宅紧紧相连、构成住宅整体的庭院以及构成整个住宅组成部分的其他用房如储藏室等。哪些情形属于非法搜查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本罪在客观方面
    2023-06-03
    42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搜查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搜查的规定有哪些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搜查的规定如下:(1)搜查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工作证件。(2)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3)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4)搜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执行人员进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五条搜查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工作证件。第四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搜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执行人员进行。二、人民法院进行搜查的条件第一,搜查必须在民事执
    2023-04-26
    385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搜查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搜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从最大程度上平衡好国家公权力和公民正当私权的关系,规制有强制性特点的刑事搜查权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公权力规范运作的必然,而国际通常的做法就是运用法律[4]严格规定出刑事搜查的基本条件、审批权限、执行要求、禁止性规定等主要内容,搜查是对物的强制处分的一种,因此法治国家在对搜查程序进行设计时,都将保障公民财产权作为其重要内容。我国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第134条至138条对搜查进行了规定,与旧《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至113条比较并没有内容修改,与法治国家相比较,规定仍极为粗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搜查的启动条件不明确我国新《刑诉法》完善侦查措施和保障人权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进步,但在搜查程序方面,新法规定中仍没有规定搜查启动的法定条件。也就是说,实践中,侦查机关立案之后根据需要随时可以进行搜查而不受限制。可见,我国对于
    2023-06-03
    165人看过
  • 适用搜查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搜查应符合以下条件:(适用情形)1、搜查必须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进行,在其他程序中不能使用,例如调查取证时就不能搜查。2、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如果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就不能采用搜查措施。3、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员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但并无隐匿财产行为的,或者被申请执行人虽隐匿财产,但还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则不适用搜查,只能适用其他强制措施。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是否隐匿财产的认定,应当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如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事实经查证成立的,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单位反映被申请执行人有隐匿财产行为的,或者执行人员根据掌握的材料足以认定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的。4、搜查的范围仅限于被申请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5、进行民事搜查必须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并由执行人员执行。这是因为民事搜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2023-06-06
    358人看过
  • 刑事搜查有哪些范围
    未成年犯罪
    1、搜查的范围是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搜查犯罪嫌疑人是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他的住处进行搜查;“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身、物品、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及其住处以外其他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工作单位等;“其他有关的地方”是指罪犯可能藏身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地方;2、搜查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执行本条应当注意的是:不得滥用搜查权。由于搜查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居住等基本权利,因此,搜查必须慎重从事。决定搜查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特别是对人身和住宅的搜查,既要抓住时机,及时搜查,又要注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搜查权。一、押解女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规定包括什么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但是对于女性犯罪嫌疑人并没
    2023-03-04
    300人看过
  • 侦查员搜查时你有哪些权利
    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三)1、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2、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023-06-01
    252人看过
  •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2、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4、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023-06-03
    230人看过
  • 必须做的搜查程序有哪些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如下: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露。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对证据材料的搜查程序对证据材料的搜查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应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搜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应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以
    2023-07-23
    259人看过
  • 搜查的定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搜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犯罪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要求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搜查。在进行搜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必须在场,邻居或其他见证人也可以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必须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搜查是司法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罪犯,并依法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和检查的强制手段。搜查的要求如下:(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在场,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6)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搜查的程序与限制搜查是执法机关依法对个人或
    2024-01-26
    162人看过
  • 刑法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以本罪与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一般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查找欠物)为前提。行为人以其他犯罪目的(如抢劫)搜查他人人身或者住宅的,应当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照目的行为定罪,如抢劫罪。(二)本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往往有一定的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目的是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的一种行为会吸收前一种行为,定罪非法搜查。但如果前一行为情节恶劣,后一行为情节一般,则前一行为吸收后一行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3)本罪与抢劫罪、盗窃罪、侮辱妇女罪的界限之后,这些犯罪也可能客观上采取非法搜查行为。此时,非法搜查只是实施其犯罪的手段。如果盗窃犯罪分子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盗取他人珍贵物品,则包括非法搜查的牵连行为。此时,如果构成他罪,应选择重罪,即后者定罪。如果不构成他罪,如果非法搜查后只盗取少量财物,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可以以本罪论处,其他行为可以作
    2023-08-09
    466人看过
  •  我国关于非法搜查罪的法律标准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主要思想是,刑罚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非法搜查罪刑罚的量刑标准为: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 侵 犯 他 人 隐 私 权 构 成 非 法 搜 查 罪 吗 ?侵犯他人隐私权并不一定构成非法搜查罪,二者有着本质区别。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非法搜查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搜查他人身体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虽然侵犯他人隐私权有可能侵犯到他人身体权,但二者并非同
    2023-09-03
    364人看过
  • 对非法搜查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对非法搜查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非法搜查,是指无权搜查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律程序,擅自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依法搜查,是职务授权行为,具有阻却违法的效力,不构成侵害身体权。目前在实务中,往往对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作为侵害名誉权案件处理,也有的认为是侵害一般人格权。实际上这种行为侵害的客体不是名誉权,因为非法搜查并不影响到公民的社会评价,损害的是公民的名誉感,但名誉感并不是名誉权的客体。这种行为侵害的是身体权,但同时也侵害了公民一般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尊严,属于一个行为侵害了两种客体,但其基本特征仍是侵害身体权。所以,可以以侵害身体权为由提起诉讼。二、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
    2023-06-03
    367人看过
  • 关于性犯罪搜查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性犯罪搜查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节搜查第一百零九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二、性犯罪的类型和罪责类型和方式(1)暴力型,如强奸、施虐等;(2)胁迫型,即利用迷信、职权、威吓以强迫就范达到奸淫目的;(3)淫乱型,即纠集成流氓团伙搞淫乱活动;(4)引诱型,即欺骗不足14周岁的幼女满足性欲;(5)利欲型,即参与卖淫勾当;(
    2023-04-28
    354人看过
  • 家中搜查规定
    需要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警察进家搜查的条件:一是出示搜查证;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泰州警察醉驾如何进行处罚泰州警察醉驾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2023-07-06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的搜查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
    • 检察院有搜查权么,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9
      检察院有搜查权。对于检察院侦查的案件,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 法律中有哪些机关可以搜查被搜查人是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拥有搜查权的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另外,国家安全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机关监狱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可以按照管辖范
    • 非法搜查罪由哪些构成,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非法搜查罪由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构成。
    •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有哪些相关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0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比如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如摸索、掏翻,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