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8:56:30 83 人看过

一、贵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是否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证明

3、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4、申请人的资质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8、港澳台服务提供者能够提供国际先进医院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医学技术的证明材料。

9、经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认定的香港、澳门执业证明书或执照/注册证明书。

10、经内地或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出具的承保范围包括内地的医疗责任保险证明。

11、由香港医务委员会、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或澳门卫生局出具的香港、澳门专业操守/良好声誉证明书(原件);或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及《医师执业证书》。

二、贵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贵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社会事务9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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