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30:44 368 人看过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应当检验合格的规定,是对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我们认为“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是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对强制性规定。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前,都应当经过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人员的检验,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产品质量“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指标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要求。作为合格产品,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符合生产者自行制定的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技术要求,但该企业标准或技术要求不得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抵触,并应保证产品具备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对在产品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的,或者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了所采用产品标准的,或者生产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状况的,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或质量状况。对不合格产品,不得冒充合格产品出厂。处理产品是指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仍有使用价值,但产品在使用性能上有瑕疵或者产品的质量与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指标、产品说明中明示的质量指标,以及以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不符的产品。处理产品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出厂销售,但根据本条的要求,这类产品出厂时必须向消费者明示该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不得将这类产品冒充质量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质量检验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有哪些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另一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其他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此外,还有一类检验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性质的,它们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依法独立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是,对产品是否合格或者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的监督检验。法定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是判明产品是否合格以及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依据。(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的条件1.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与其承担的检验
    2023-05-01
    482人看过
  • 质量检验不合格如何处罚
    一、质量检验不合格如何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1.商品返厂管
    2023-04-28
    105人看过
  •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归纳出了以下的几条法律。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是什么第七条省级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以及其相关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包括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检验结果确认、异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检验机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抽查和许可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第八条质检总局制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第九条根据考核结果,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考核评价结果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确定为Ⅰ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96-100分(含96分)的确定为Ⅱ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80-96分(含80分)的确定为Ⅲ类检验机构
    2023-02-18
    87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质量仲裁检验?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仲裁检验有几个特征:一是有资格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须是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并且其仲裁检验的产品范围限制在授权其检验范围内。二是仲裁检验和一般检验一样,是对实体的特征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征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说检验要有依据,并将结果和依据进行比较。三是仲裁检验是针对争议产品所做的检验,仲裁检验的目的是作出争议产品的质量判定,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因此,不是任何产品检验都可称为仲裁检验。四是仲裁检验必须由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如果仅由质量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也不能称为仲裁检验。
    2023-04-24
    422人看过
  • 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申领程序
    一、承办部门:综合业务科二、申领程序:(一)企业申领企业到综合业务科领取《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毕;(二)实地考核综合业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生产和检验条件等基本能力进行考核并作出结论,签署是否同意领证的意见。(三)抽样检测对考核同意领证的企业由综合业务科会同质检中心或委托质检中心进行抽样、检测。(四)发放合格证对检测合格的产品,发放《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三、办理时限实地考核和抽样工作须在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收费依据:检测费的收取按浙价费(1993)26号浙价费取(92)198号浙价费联(94)17号浙价费联(1999)449号
    2023-05-01
    190人看过
  • 产品质量检验的作用有哪些
    一、产品质量检验的作用:1.把关作用把关是产品质量检验最基本的职能,也可称为质量保证职能。鉴别是“把关”的前提,通过鉴别才能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不进行鉴别就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况,也就难以实现质量“把关”。因此鉴别功能是质量检验各项功能的基础。2.预防作用现代质量检验区别于传统检验的重要之处,在于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起把关的作用,同时还起预防的作用。检验的预防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通过工序能力的测定和控制图的使用起到预防作用(2)通过工序生产中的首检与巡检起预防作用3.报告作用报告的职能也就是信息反馈的职能。这是为了使高层管理者和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评价和分析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为了能做出正确的质量决策,了解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必须把检验结果,用报告形式,特别是计算所得的指标,反馈给管理决策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采取有效的决策措施。4
    2023-04-28
    477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检验是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系统性评估的过程,旨在确认产品是否符合预定标准和规范。 通过采用各种检测方法和工具,检验可以识别潜在缺陷、确保产品性能和一致性,以满足客户的期望。质量检验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减少缺陷率,并确保产品符合... 更多>

    #产品质量检验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检验检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标准中,如何体现产品合格证要求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
      在质量体系中,以下2款体现了产品合格证的要求7.1产品实现的策划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c)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d)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根据以上条款,每
    • 产品检验合格认定,产品检验合格认定,产品检验合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
      产品检验委托协议书如何写,根据以下格式: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 (1)抽样;(2)送样。 2.检验类别: (1)委托检验;(2)委托型式检验;(3)摸底试验;(4)合格证检验;(5)进网检验;(6)生产许可证检验;(7)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验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检验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三
    • 国家对产品质量的检验,严格控制,严格检验生产质品质量,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了加强政府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掌握重要产品的质量状况,我国于1985年建立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各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按照各级政府赋予的职责,代表政府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检查制度。它既是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同时又是一项有效的法制手段。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章规定了产品质量的监督: 《产品质量法
    • 什么叫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
      《》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检验合格制度包括: (1)产品在出厂前,都应当经过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人员的检验,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产品质量“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指标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要求。 (2)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制度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
      《》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检验合格制度包括: (1)产品在出厂前,都应当经过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检验部门或者检验人员的检验,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产品质量“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指标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要求。 (2)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