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名称或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账户;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生效条款;
10、清洁文本条款。
买卖合同如何审查,买卖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在审查买卖标的物时,看是否有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为了不免费提供,再借机收取配件费用。故需要提醒签订者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免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应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作出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所以要注意审查时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注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如果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充足时间审查。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会经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注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等情况都会发生,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在审查中要看是否写清单价,写清币种。看是否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在买卖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在审查合同时就要看是否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这就需要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在买卖合同中会存在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以为己方违约做好铺垫。这就需要注意是否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要审查是否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及确定纠纷的管辖地等。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及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一定要注意这一细节,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
另外值得提醒注意的一点,在审查落款、署名、盖章时,看合同中关于签字和盖公章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关于合同效力条款有写“签字和盖章,合同方生效”,那么就要注意审查看,署名和盖章二者是否同时都有,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造成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有哪些方面的买卖合同
289人看过
-
探讨合同审查的核心原则
268人看过
-
行纪合同买卖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121人看过
-
合同诉讼中会审查合同的哪些方面
4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
16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核心页是哪个
345人看过
合同审查指的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要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终止或者是否终止,相应的合同约定或者条款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会... 更多>
-
买卖合同存在哪些核心事项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5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三、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等。
-
买卖合同纠纷心得有哪些方面的总结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面积差的处理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都是预测面积,是房产测绘部门根据开发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的预测,不是实际建筑面积,因此,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房产测绘部门会重新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实际测量,这样就会产生误差,根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
-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81.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以下双方: (1) 卖方:出卖人,地址为[出卖人地址],邮政编码为[出卖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为[出卖人联系电话]。 (2) 买方:买受人,地址为[买方地址],邮政编码为[买方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为[买方联系电话]。 (3) 委托代理人:如果本合同中有一方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也应当被包括在内。 2. 标的 本
-
对买卖合同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什么方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期限、条件,期限是否到期、条件是否成就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
-
签合同前要哪些方面的审查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签合同前该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审查、信誉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具体如下所述: 1、主体资格审查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要查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要注意营业执照是否伪造或是偷窃所得,是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是否具备生产、经营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信誉审查 在实践中,合同的主体合格并不意味着他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之后就一定能真的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