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合同的效力及其法律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10:10 176 人看过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生效期限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

终止期限是指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

附期限合同的条件

附期限合同的签订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先合同中的期限需要满足下列的要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期限合同相关文章
  • 刑法律效期限及其法律效果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时效规定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79刑法追溯时效规定了哪些内容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
    2023-07-04
    142人看过
  • 合同解除和无效的区别及其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条件,合同不生效;合同终止是为了消除生效合同;2、无效合同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效力,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也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需要干涉;3、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而无效的,应当追回当事人取得的非法财产;合同终止不存在追回财产的问题。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一、合同无效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2023-07-05
    40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及其适用范围
    有关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1)劳
    2023-07-03
    85人看过
  • 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及其实践探讨
    认定合同效力的因素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1、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合同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附条件的合同效力是:附条件合同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
    2023-07-10
    86人看过
  • 阴阳合同的具体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2、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逃避或掩饰某种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阴阳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阳合同的效力。(2)阴合同的效力,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
    2023-07-03
    491人看过
  • 遗赠赡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当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出现冲突的时候,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产分配。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赠赡养协议不公证可以吗遗赠赡养协议可以不公证。只要公民在立遗赠扶养协议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立遗赠扶养协议的行为是遗赠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有效的,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受遗赠人,所以遗赠扶养协议即使不公证也不会影响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08
    172人看过
  • 试用期的法律地位及其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影响
    1、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2、“试用期”是伴随着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2023-07-05
    260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及效力
    城中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在生活中,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房产证是由地方政府颁发的,不是真正有效合法的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3-07-03
    218人看过
  • 合同附件的缺失及其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
    合同附件缺失是无效的。合同附件一般是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该如何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的办法:1、如果主合同与合同附件发生冲突,实践中一般以主合同为准,合同附件只是对主合同的说明;2、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应服从合同约定;3、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规定不变的条款,补充协议中规定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2023-07-12
    207人看过
  • 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及其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1、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以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近亲属关系的规定;2、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的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除。收养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形成是收养人应当提供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审核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
    2023-07-05
    162人看过
  • 合同效力的种类及其条件与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还需担责吗1、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债务人仍然需要担责。虽然第三人代为履行了债务,但是第三人不是合同的主体,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债权人认为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告债务人,而不能去告第三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
    2023-06-29
    22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效力的判断原则及其应用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方法如下:1、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目前基本上是无效的;2、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买受人的购房款可以退回;3、房子升值的部分和将来小产权房拆迁时的拆迁款,买受人是否可以享有,各地的法院会有不同的判决,利益不一定会得到保障。《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3-07-07
    235人看过
  • 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有什么?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一、契约自由原则。这一原则保障了合同当事人自由而不受外部非法干预地进行协商,确定当事人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无名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2024-05-15
    407人看过
  • 预购合同及其效力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简介:杨____诉称:原被告于2004年4月30日就被告向原告出售开发的商品房达成了协议,协议明确了房屋的地址、面积、单价,原告即据此向被告支付了40000元房款,并由被告出具了载有上述内容的书面材料。房屋建成后,被告一直拖延交付,并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了他人。为此,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购房款40000元及同期银行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并赔偿原告该房的溢价款219678元。代理思路:1、审查原被告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经审查,原告于2004年4月30日向被告支付了40000元,用以订购被告开发的商品房一套。被告出具收据载明收款事由购房订金,____幢二单元605室,约139.11平方米+40.36平方米(阁楼),6层3890元/平方米,阁楼2600元/平方米。该收据虽然对原告订购的房屋基本情况有所约定,但其实质还是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没有签订
    2024-01-2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对于附期限合同的定义为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 更多>

    #附期限合同
    相关咨询
    • 效力待定合同及其法律特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合同有成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合同的基础之上,反映国家对成立合同的态度即国家对合同肯定或否定评价,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就谈不上合同效力,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必须具有成立效力。 (
    • 刑法的空间效力适用原则及其简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适用原则有: 1、属地原则,即对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有管辖权; 2、属人原则,即对我国公民在国内外的犯罪有管辖权; 3、保护原则,即对侵害我国国家、公民利益的犯罪行为有管辖权; 4、普通管辖原则,即对属于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范围内的犯罪行为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
    • 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其法律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产权人向
    • 使用许可的类型及其法律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国《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商标法第40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效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你朋友需要了解的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至新的物业聘用合同签订之间的物业管理费应如何确定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未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管理企业仍然对物业进行管理服务,业主也接受其管理和服务的,可参照《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认定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业主在此期间应按原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