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1:34:47 206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什么样的非营利组织才能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给予了明确,但与以前相关政策对比有了新变化。为此,企业在选择捐赠渠道和对象时,应先向有关部门了解,否则,向不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支出,将难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一、条件要求放宽。原政策规定,公益性群众团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四)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同时需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财税[2009]124号文件明确,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经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的,纳税人向其捐赠可以税前扣除

二、申请程序简化。原政策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要按照以下程序报批:

(一)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分别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提出申请。

(二)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基金会,可分别向省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可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四)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分别定期予以公布。财税[2009]124号文件明确,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

三、报送材料减少。原政策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取得资格,需要报送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章程;

(四)申请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五)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结论。财税[2009]124号文件明确,有申请报告、“三定”编制、组织章程,以及有受赠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税务师的鉴证报告等即可,减轻了收集和报送资料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资格审核更严。原政策规定,公益性群众团体存在以下问题,取消其资格:

(一)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最近一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的;

(二)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存在偷税行为或为他人偷税提供便利的;

(四)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财税[2009]124号文件明确,前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70%的;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或为他人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便利的;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的;受到行政处罚的,将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五、增加名单要求。原政策对此未作要求。财税[2009]124号文件明确,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对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六、增加报告事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自不符合规定条件之一或存在本通知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暂时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内企业向该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同时提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计报告相关文章
  • 通过公益组织捐赠的货物可以免税吗
    可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捐赠税收政策对于一般性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纳税人的属性不同,分为企业税收优惠和个人税收优惠两种。一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是个人税收优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
    2023-03-20
    83人看过
  • 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技巧有哪些
    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是理智思考后的结果,纳税是义务,捐赠是美德,两者相互并不冲突。在力所能及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公益性捐赠之时,进行纳税筹划符合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双重需要。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前需细细考量捐赠的筹划技巧。一、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第一,对于企业的赠款捐物,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为扩大税收支持社会公益捐赠的力度,将捐赠企业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由原先一般情况下的3%提高至12%,其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第二,如果企业捐赠的是货物,一方面,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2023-05-04
    59人看过
  • 个人捐赠的税前扣除具体怎么处理
    公司员工向地震灾区捐款,捐款金额通用过公司汇总后将统一向当地的红十字会或中华慈善会捐赠。请问:公司员工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全额扣除还是在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扣除?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条款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捐赠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年应纳税所得额?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
    2023-03-02
    249人看过
  • 哪些组织具有监护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其中,以上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一、去哪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
    2023-03-17
    295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1、企业所得税中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捐赠钱或者物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公司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2023-04-21
    268人看过
  • 机关法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抵押人资格是什么
    1、《民法典》没有对机关法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抵押人资格作出直接限制,但《民法典》“保证合同”一章对机关法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保证人资格作了限制。2、《民法典》第399条第3项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3、由此可见,机关法人不得作为抵押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公益设施也不得作为抵押人。4、这一规定的本意是保障机关法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安全,维护其地位的稳定和工作的稳定,使其不至于因其负担额外的债务而无法履行自身的职能。一、哪些财产不能设立抵押权?(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
    2023-03-0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的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更多>

    #审计报告
    相关咨询
    •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允许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收入时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查相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的规定,为了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的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还需确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主要包括中国XX、中国XX、XX等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团体。公安局不是.公益性社会团体,所以直接捐赠给公安局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8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如果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该规定办理;未规定的,个人捐赠额中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要有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r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 公益性捐赠如何在税前扣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小于或者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扣除捐赠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