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这一权利,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确定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就管辖权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和有独立主张的第三方。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因此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原告有权在
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和提交答辩状时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并要求撤回的,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允许其
,有独立主张的第三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其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不受“答辩期限”的限制。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而被告因为没有收到申诉而不能写答复。因此,管辖权异议不受答复期限的限制。由于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争议方,因此没有“提交答复的期限”,对管辖权的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裁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一审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第二审期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该异议不受“提交答辩书的期限”的限制。对诉讼管辖权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然而,口头形式也应该被允许。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提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案件受理前,应当首先审议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并对符合上述正式要求的管辖异议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作出书面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被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经审查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复审决定作出前,应当停止本案的实质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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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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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权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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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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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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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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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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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答辩,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关于管辖权异议答辩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提出将案件交给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审理的主张和意见。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 2、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异议期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实体审理之前,具体理解为在当事人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提出。 4、管辖权异议应以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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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行使是什么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5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中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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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怎么提管辖权异议书,是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依法制作的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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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 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加之诉与本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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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