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质证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33:49 273 人看过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一)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二)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三)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四)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五)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六)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可以作证人出庭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综上所述,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为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二、如何收集交通事故中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介绍几种主要证据的收集第一,书证的收集。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有些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陆续形成的,比如医疗费票据,而有些则是需要受害人专门到有关机关去开具的,比如完税证明等。不管是怎么收集到的证据,我们都要妥善保管书证的原件。第二,物证的收集。物证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损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当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难,比如受损的水果等,应当拍照保存。第三,证人证言的收集。证人证言大部分时候都是用于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而找到的事发时的见证人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或者可以减少责任。这时候证人必须是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而且最好能够出庭作证。第四,鉴定结论的收集。鉴定结论并不仅仅包括伤残鉴定,还包括对损害物品的评估等,这些鉴定结论既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出,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第五,视听资料的收集。视听资料主要包括事发时当事人或者其他在场人拍摄的录音、录像、照片等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当庭宣判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
    一、当庭宣判的原则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同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二、当庭宣判的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二)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三)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四)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三、宣判后多长时间送到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
    2023-04-23
    449人看过
  • 《证据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原则是什么?
    一、《证据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原则是什么?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三个方面的要求: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该证人是否确系法院所传唤的证人,而这就需要该证人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即法庭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告知出庭证人应当诚实作证,这是法律的内在要求。证人作伪证不但会损害某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阻碍法院审判的正常进行,导致错判、误判,降低司法权威。因此,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6-03
    406人看过
  •  仲裁庭审判原则与证据规则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供证据。对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在举证期内提出申请。若当事人在举证期内无法出席,可申请延期,但若逾期仍无法举证,则视为举证不能。当事人对已换证据需分类整理并盖章签名和写明提交日期,同时按对方人数提交份数。证据未经“交换”则不予质、认证。仲裁委在送达仲裁通知书时,应向当事人送达举证范围、期限及举证不能后果的举证通知书。根据以下规定:1、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供证据,以便对自己的主张负责。2、对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在举证期内提申请。3、当事人在举证期内因故不能举证者,经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准予,可延期三至五日;届满,仍不能举证者,视为举证不能。4、当事人对已换证据,应分类整理,并盖章签名和写明提交日期;同时按对方人数提交份数。5、证据无故未经“交换”,不予质、认证。6、仲裁委在送达仲裁通知书,应向当事
    2023-11-23
    357人看过
  • 证据法原则
    刑事自诉
    举证责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负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负举证责任。举证倒置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物件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物件管理人、使用人或者建筑物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7-18
    45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1、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2、保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时候,应当表明自己的意见。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名。评议情况应当保密。二、人民法院合议庭如何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
    2023-06-19
    1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审质证规则
    1、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2、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3、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职权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有关部门鉴定。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或证人因年迈体弱行动不便、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
    2023-04-16
    333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一)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2、产品质量是指由国家法律、专门标准规定以及由合同约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综合要求。(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3.2《产品质量法》施行时间:1993.9.1修改版的《产品质量法》施行时间:2000.10.1狭义的产品质量法:指《产品质量法》。广义的产品质量法:除了《产品质量法》,还包括同该法配套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三)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原则2、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赔偿责任原则)严格产品责任原则是指即主要存在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了人身、财产的损害事实,就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3、鼓励产品
    2023-06-06
    2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原则上开庭吗
    行政诉讼二审原则上是开庭审理,但是合议庭也可以决定不开庭。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的,合议庭认为没有开庭审理的必要的,可以决定不开庭。对于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一、一审承认的事实在二审中否认一审当事人认可的事实,二审可作为依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
    2023-03-13
    488人看过
  • 食品质量管理认证原则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参照其他相应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
    2023-03-20
    145人看过
  • 家庭离婚的判例及法律原则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两个孩子的家庭离婚怎么一般怎么分需要视情况而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
    2023-07-13
    297人看过
  • 证人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
    对于证据的出示和质证,规定的顺序是: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2、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3、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审判长也可以询问当事人。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当事人向法庭提出的证据,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宣读的证据,可以由审判人员代为宣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宣读。案件的同一事实,除举证责任倒置外,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首先举证,然后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对这一事实可以认定
    2023-04-21
    67人看过
  • 再婚家庭的相处原则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的增加,以继父母为轴心的再婚家庭也空前增加,这就使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如何调节好新的家庭人际关系,使自己扮演的新角色能“对号入座”,同时使成员间产生心理上的认同,就成为再婚家庭幸福和睦的关键问题。论伦理相互称谓早确定再婚家庭新成员间的称谓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随意性较大。为着使新成员间能迅速认同,进入角色,新家庭成员间称谓的基本准则应是“论辈分不论年纪”。北影厂著名演员赵子岳,70多岁时老伴去世,后经陈强等同行撮合,他同当保姆的妇女曹孟珍结婚,重建新家。为使孩子认可继母的地位,赵子岳要求儿子儿媳们直呼曹为“妈妈”。尽管勉为其难,后辈们依然顺从照办了。可是当他们“妈妈”之称刚出口,就遭到曹孟珍的反对,她说:“我对你们并没有生育养育之恩,凭啥管我叫妈妈呢?我看,叫阿姨或者老曹就行了。”经一家人认真协商,最后赵子岳拍板:后辈改称继母为“姨娘”。姨娘,一个似乎不伦不类的
    2023-06-11
    100人看过
  • 质押物的质押原则是怎样的
    1、质押物的置换应得到质权人的确认和批准。质押人要求置换质押物可直接向质权人或通过监管人向质权人提出申请,监管人凭质权人出具的《质押物置换通知书》执行,或经质押双方事先约定,在一定限额、一定期限内置换质押物,监管人凭质权人《质押物置换授权书》监督执行;2、质押物的置换步骤一般应“先进后出”和“等额进出”或“进出同步”,限额内先行放行的质押物,监管人应根据质押双方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监督质押人补足质押物,逾期应向质权人提供书面报告;3、除非质权人书面批准,质押人对质押物进行异物置换应该另行予以检验评估。一、动产质押生效条件有什么动产质押生效条件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质押人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3、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动产质押合同的有效性还需要一个特殊的要求,即质物的交付。抵押合同一般需要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企
    2023-03-06
    401人看过
  • 当事人在法庭上面怎样质证
    一、在法庭上面怎样质证?1、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2、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一方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证明内容,而由对方就证据本身及证明内容进行辨认、质疑、反驳的一项诉讼活动。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可就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有些地方法院还允许当事双方相互询问。3、《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
    2023-02-14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法庭质证应掌握的原则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相互质证,是离婚诉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何举证及质证,是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都必须重视的事。证据应该具备“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此,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基本上也要Χ绕这三个方面准备。“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比如说,某案件中,某女欲证明某男有婚外情,请私人侦探利用针孔摄像头拍摄的?像就存在合法性问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针孔摄像头是国家明令非侦察部门禁
    • 自愿原则的实质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事诉讼法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自己行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参与的内容、行为方式等;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要对自己参与民事活动所导致的结果负担责任。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
    • 如何确定离婚法院的质证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比如说,某案件中,某女欲证明某男有婚外情,请私人侦探利用针孔摄像头拍摄的录像就存在合法性问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针孔摄像头是国家明令非侦查部门禁止使用的专用设备,用非法设备取的证据,自然不能被法院认定。再如,为了证明第三者与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情,到第三者家破门而入,搜寻到的双方的情书,也因为违法行为在先,导致证据取得的非法。 二、“真实性”,主要是指证据的
    • 法庭回避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案件审理活动的诉讼制度。 审判人员应当回避,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 民事案件证人在法庭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原则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原则上必须出庭作证,你可以看以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