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的归属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4:12:56 383 人看过

1、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2、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禁止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归属权纠纷的处理程序

土地归属权纠纷的处理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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