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14:35:28 429 人看过

专项资金一般指的是专门用于某一项目的资金,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是不能用于其他项目的支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挪用专项资金有什么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挪用专项资金的后果有:1、一般来说,如果是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情节越重,量刑就越重。挪用专项资金立案标准是怎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根据《决定》(注:此《决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
    2023-08-02
    141人看过
  • 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旅游和购车的审计处理
    一、不同项目的专项资金性质截然不同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又分为一般用途和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为了满足国家治理需要,政府从不同角度设置了不同类别的项目专项资金,以及为了平抑分税制财政状况差异,设置了中央、省、市、县多级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多为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其法益是一般财经纪律的保护和维持。而从打击犯罪、保护弱者、应对突发事件角度出发,又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资金规定为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并用刑法来维护其权益。为了保护下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挪用失业保险基金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行为,也归为特定用途专项资金类别。因此,资金的重要性不同,其法益受保护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二、挪用不同专项资金法律适用存在极大差异挤占、挪用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只是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财经纪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用买油的钱打了盐”,一般认为,为了解决某某
    2023-05-04
    150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挪用资金罪判多久
    一、如何正确认定挪用资金罪正确认定挪用资金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一)罪与非罪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1、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2、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
    2024-03-15
    155人看过
  • 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如何处理
    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的处理方式:第一条为了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开设、变更及撤销行为,根据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参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有预算内收支及非税收入收支活动的行政机关、审羊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其他与市财政局有资金缴拨关系的单位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批内容包括:银行帐户的开设、银行帐户的撤消、银行帐户的变更(变更开户银行与帐号、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印章)等事项。第四条经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开设的银行帐户有:财政缴款专用帐户、基本存款帐户(经费帐户)、住房基金专用帐户、基本建设专用帐户、国债专项资金
    2023-05-01
    209人看过
  • 资金挪用的大股东如何处理
    一、资金挪用的大股东如何处理1.犯挪用资金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资金挪用立案标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
    2023-12-05
    410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
    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举例而言,《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单幢房屋的共用部分,其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由该幢业主决定。涉及房屋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改造的,应当经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不得与业主大会对全体共用部分做出的决定相抵触;其他决定事项,应当经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等等。我国法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专存。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维修资金闲置时除可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不得挪做它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存放有更明确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另外,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资金利息和净收益维修
    2023-05-01
    85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中的挪用如何理解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
    2023-05-02
    31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公司资金的挪用问题
    挪用公司资金按如下规定处理: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权。行为人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单位失去对该资金的控制和支配,必然影响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股东、债权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即属于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的款项,
    2023-07-12
    252人看过
  • 无力偿还挪用的资金如何处理
    无力偿还挪用的资金的,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涉嫌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有
    2023-06-24
    492人看过
  • 县财政挪用中央专项资金咋办
    县财政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处理是:1.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
    2024-05-17
    50人看过
  • 政府审批专项资金的挪用程序
    挪用专项款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公务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专项款物”,是指在财政收支管理中有特定来源用途的资金和物品,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防疫、优抚、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济、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
    2023-07-17
    439人看过
  • 专项债券概述
    债券发行
    地方政府债券通常以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来分类,分为一般债券,即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也叫收益债券。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短缺或经费不够而发行的一种债券。该债券具有针对相关的一些行业、产业的发展特点,统筹债券支持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的作用,因此是一种极具示范作用的债券品种。对于专项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益作为保证。专项债券年终转账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一)与专项债券相关的收入类科目年终转账时。借: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专项债务收入——**基金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基金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调入专项收入——**基金调入专项收入上解收入——**基金贷:基金预算结余——**基金结余(二)与专项债券相关的支出类科目年终转账时。借:基金预算结余——**基金结余贷: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2023-07-02
    493人看过
  •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该文件对这几年来,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否征税问题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不应征税的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所谓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这一概念可与美国等国家税法中的“所得不予计列项目”相对应。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依法从各级政府取得的财政资金也属于财政拨款。企业取得合法的财政拨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非法的还是需要纳税),从理论上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财政收入本身就是来源于国家税收(很
    2023-05-04
    237人看过
  • 涉罪挪用资金如何立案处理案件
    一、涉罪挪用资金如何立案处理案件涉罪挪用资金立案处理案件流程:1.公安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提起公诉;3.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开庭审判;4.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合理判决。二、如何判断挪用资金罪判断挪用资金罪的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三、挪用资
    2023-11-16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项资金如何认定挪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1
      挪用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破坏专款专用的原则,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擅自改变公款用途,将科研、、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行为。
    • 如何认定专项资金挪用的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2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专项资金挪用: 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什么情况下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2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挪用专项资金的范围及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4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怎么惩罚挪用专项资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6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