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权利由谁来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00:54:58 133 人看过

一、强制医疗权利由谁来行使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权由法院行使,程序的启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

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行为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三、强制医疗期限是需要多长时间

强制医疗治疗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n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有资格执行强制医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谁有资格执行强制医疗有资格执行强制医疗的主体是由司法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是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一定限制,并对其所患精神疾病进行治疗的一种处分措施。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哪些1.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2.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3.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
    2023-05-25
    171人看过
  • 强制医疗是什么意思,由谁申请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强制医疗由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决定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2023-12-22
    126人看过
  • 强制医疗程序开庭笔录由谁记录?
    一、强制医疗程序开庭笔录由谁记录?强制医疗程序开庭笔录由书记员记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医疗措施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第三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
    2024-01-14
    50人看过
  • 刑事强制医疗谁有权解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七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精神病人犯罪要怎样赔偿按照刑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相应的损失。所以,精神病人犯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的,是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损失的。或许有人认为精神病人不是不犯罪吗?为什么还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事实上,精神病人不犯罪与其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两种完全不同法律关系,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犯罪,只要给被害人
    2023-02-04
    18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强制医疗由谁出费用
    目前我国法律对强制医疗期间费用由谁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而在实践中一般是由国家承担相关费用的,由强制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戒毒费用承担首先,根据我国《禁毒法》第31条中的内容可以知道,目前我国是采取各种
    2023-06-13
    433人看过
  • 自诉案件强制医疗程序由谁确定
    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为了确定被申请人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审理应该查明:1)是否发生过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和其他情况,是否属于暴力行为,
    2023-02-24
    3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对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对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费用由谁承担
    新《刑事诉讼法》也对强制医疗程序进行规定,但具体强制医疗费用谁出,还没有相关规定。条件:(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
    2023-12-14
    66人看过
  • 医疗过失责任由谁来负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是赔偿义务人,直接对患者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医务人员承担责任。因此,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之间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患者也不能直接向医务人员主张权利。这里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一种替代责任,正因如此,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选人不当的过错或者已对医务人员尽到了监督管理职责为由,主张免责。医疗过错案由谁举证患者主张医疗机构造成医疗过错的,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023-07-03
    323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先申请赔偿应由谁来
    一、强制执行中先申请赔偿应由谁来赔偿申请在强制执行案件中由权利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流程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法院进行受理,通知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二、强制执行申请所需材料一览强制执行申请所需材料有: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
    2023-10-02
    383人看过
  •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来行使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债务人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指什么呢选择之债的意思是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向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人为意思表示即可,如日本。《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
    2023-08-12
    133人看过
  • 由谁对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决定进行监督
    一、由谁对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决定进行监督1、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条二、强制医疗监督的规定1、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被告监督。2、检察院发现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3、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后,拟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检察院应当在庭审中发表意见。5、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20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
    2023-06-14
    281人看过
  • 强制医疗多久能出来
    法律综合知识
    在此六个月经由人民法院作出之强制医疗裁定之下,皆属此强制医疗之执行期。强制医疗乃一项特殊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专为针对患有精神疾病者所制定。若该类患者存在再次施行暴力或其他危害社会安全行为的潜在风险,人民法院有权组织合议庭,依法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2024-07-23
    214人看过
  • 探望权由谁行使
    一、探望权由谁行使1、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但鉴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孩子同样有利于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请求行使探望权也获得了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与探视权是否有区别,如何行使1、其实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的,只是名字不同罢了。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上采用的是探望权这个概念。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探望、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2、探望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和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因此不存在确权的问题。但是行使探
    2023-04-21
    96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谁来独立行使
    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法院独立行使。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基本原则包括: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4、审判公开原则等。二、法院给传票故意不接收有什么后果法院给传票,故意不接收会有如下情况: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30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强制医疗是什么意思?(强制医疗由谁申请)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0-06
      精神病人如果发生犯罪的情况,因为病情的原因,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为了防止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会强制接受医疗。强制医疗是什么意思?强制医疗由谁申请?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的强制治疗。它是指国家为了避免公共安全危机,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强制治疗,以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利益的目的。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和公益性,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和严重传染病。比较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
    • 强制医疗的决定由谁做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主题是法院,程序的启动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审查处理 1、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应当及
    • 强制执行的强制医疗机关是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
    • 医疗纠纷权限由谁来调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5
      1、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
    • 代位权是由谁来行使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