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败诉的影响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15:02 303 人看过

行政诉讼败诉后果为,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判决,并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败诉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行政诉讼败诉后能否又提出民事诉讼

1、可以的。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2、尽管事实相同或者相关联,但由于不同的诉讼程序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因此诉讼程序完毕后,你依然可以针对同一事实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上,如果一个事实能够涉及两个诉讼程序,那么两个案件所指向的法律关系必然不同,或者说侵犯的法益是绝对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税收行政诉讼的影响是什么?
    第一,涉税行政诉讼立案成功率增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立案过程中,即使不立案,也应当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而原告可以据此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该项条款的增加无疑是增大了涉税行政诉讼案件立案的成功率,从根本上解决了涉税行政诉讼立案难得问题。第二,确保了涉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独立性《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2023-05-22
    156人看过
  • 超过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有何影响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明确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具体每个案件都不同,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限的怎么处理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限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是,超过诉讼时效不会消灭当时人的起诉权,当事人还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流程如下: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3、起诉
    2023-08-01
    4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对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影响
    一、行政诉讼时效对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影响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二、行政诉讼法的证据包括哪些内容我国行政诉讼中所包括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
    2023-10-31
    25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会影响贷款吗
    一、行政诉讼会影响贷款吗不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是合法行使公民的诉权。二、行政诉讼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他们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行政诉讼和其他两大诉讼最大的区别。三、行政诉讼的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
    2023-06-06
    12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失败有何影响
    行政复议失败没有什么影响,原来的行政决定还是继续有效,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会增加申请人的处罚,其目的是让申请人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复议后加重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一、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解决?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
    2023-06-19
    3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会影响行政行为终止吗?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内部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内部行政行为一般不可以提请诉讼,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内部行政行为被相对人知悉,并被付诸实施,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直接的影响,即内部行政行为实质外化后,是具有可诉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
    2023-08-01
    207人看过
  • 地域范围对行政诉讼的影响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解决的是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的地域管辖和特殊的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行政案件中应该由行政机关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或者可以选择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做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公民起诉,防止行政机关规避法律。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凡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2023-07-06
    2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败诉会影响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民事诉讼败诉会影响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是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中个人的部分,如果是婚姻期间债务(婚内借款,并未说明为个人负债),那就是共同债务。执行,一般会留必要的生活财产。需要看这个债权的具体情况,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当然也是有例外的。二、民事诉讼二审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由于目前二审中撤回起诉仍系个别现象,尚未引起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的重视,但笔者认为,若放任这种情况发生带来的危害不可想象:1、二审中原、被告诉讼地位将不再平等,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2、将导致诉讼资源的严重浪费。3、原告随意滥用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不仅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使国家的司法资源产生了极大的浪费,影响人民法
    2023-06-08
    12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什么后果?
    一、行政诉讼败诉什么后果?承担或接受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8)行他字第24号《关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答复》,内容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明确执行的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他字第11号《关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持或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如何处理的答复》,内容是: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6-06
    2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第十九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2023-08-08
    3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败诉有哪些后果
    维持原判决结果,行政复议败诉后,当事人需要根据一审的判决结果进行相关整改和补交罚款。一、行政诉讼的费用如何收取?1、一般规定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3、行政赔偿案件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但有以下情形的,要交纳诉讼费:(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
    2023-04-02
    172人看过
  •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会影响征信吗?
    败诉诉讼费不交会催。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根据审理情况决定: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
    2023-03-07
    1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的危害及应对
    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如下:承担或接受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败诉说明起诉方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败诉后能否又提出民事诉讼1、可以的。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2、尽管事实相同或者相关联,但由于不同的诉讼程序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因此诉讼程序完毕后,你依然可以针对同一事实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上,如果一个事实能够涉及两个诉讼程序,那么两个案件所指向的法律关系必然不同,或者说侵犯的法益是绝对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7-05
    3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后的解决方案
    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费用要求败诉方承担是的。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这只是原则规定,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承担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司法解释,有关当事人负担诉讼费费的规则主要有:(1)由败诉方承担。这是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分担,如果是共同诉讼人败诉,由人民法院
    2023-07-06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请律师有哪些影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
      行家有律师,可以咨询一下,选择律师时主要是看要适合您的就行。同一个法律问题,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办案思路和方法,还有法庭上辩论的能力,法律的综合知识能力等等。给您亲自办案的律师的个人能力决定您这个案子的服务质量。谁是给您亲自办案的律师对您的案件能否取得好的诉讼效果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
    • 败诉诉讼费不交的影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3
      败诉诉讼费不交的后果很严重,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 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败诉一般要注意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机关对于败诉的行政诉讼能再做出处罚,但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执行。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
    • 行政复议失败行政诉讼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一般提起诉讼期限为三个月。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怎样办,有哪些相关的处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根据此条,只能向上级政府或监察等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