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景区猝死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4 03:41:47 374 人看过

关于旅游景区中,游客突然病发去世所引发的纠纷,通常情况下,景区作为直接提供服务的一方,应该尽力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然而,若景区未能充分履行这方面的职责,从而导致游客不幸离世的话,那么,景区就必须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游客自身也存在某些过错行为,这将有助于减轻景区的赔偿责任。然而,假如景区已经极为努力地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而游客的死亡并非由于景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所引起,那么,景区通常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

在处理这类事件时,首先需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游客的死因进行权威性的鉴定,同时结合景区内部的监控录像以及相关人员的证词等证据,来确定游客的死亡究竟是由于外部力量的作用,还是由于自身突发疾病所导致。若是前者,那么景区将承担主要责任;反之,若是后者,那么景区可能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而游客本人则需承担主要责任。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景区游玩致死责任怎么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景区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景区需要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
    2024-01-13
    433人看过
  • 山西一游客景区游玩时坠亡,游客意外死亡景区如何赔偿
    山西一游客景区游玩时,不慎从平台坠落,导致坠亡。游客意外死亡景区赔偿要根据是否存在责任判断,景区未做到保障安全义务的情况下,要赔偿坠亡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费用。旅行社在未尽到救助、提醒的义务下,要承担部分责任。一、山西一游客景区游玩时坠亡近日,山西省汾阳市上林舍旅游景区发生一起游客意外坠亡事故。目前,该景区已停止一切经营项目,汾阳市已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相关调查、善后处置工作。二、游客意外死亡景区如何赔偿游客意外死亡景区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以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如果认定景区存在责任,旅行社和游客本人没有责任,则按照公众责任保险的条款,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公众场所责任保险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2022-06-15
    169人看过
  • 投保游客旅途猝死向谁索赔
    游客因自身疾病突发导致猝死,其本身应承担责任;但随团导游如果没有考虑猝死游客的年龄、旅行疲劳、游玩项目有可能对其造成的刺激等因素的话,故游客与旅行社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游客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旅行社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猝死游客进行赔偿。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第五条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2023-05-01
    193人看过
  • 游客擅入景区未开放景点导致受伤,景区要担责吗?
    公民享有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正常的情况,景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游客在此正常休息或游玩时不会被伤害,如果有安全隐患则应当及时修复,一时来不及修复则要采取明确的警示等方式告知游客,以保障其安全。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遭受人身损害,则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景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游客受伤,景区不需要进行赔偿。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律师补充: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
    2023-05-07
    231人看过
  • 游客受到野生动物袭击的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一般来说,景区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管理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不履行管理和提示安全的义务,那么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提供证据。最好有点举证责任。同时,即使景区有安全提示或安全保障的义务,也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如果在景区内受伤,除非是第三人造成的,景区将承担这些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保护义务,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应当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定期对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技能
    2023-05-31
    297人看过
  • 醉酒男猝死咖啡馆,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杨先生酒醉后走入平时常去的咖啡馆歇脚,熟识的店员安排杨先生进入包房休息后就关店下班;当天晚上咖啡馆再开店时却发现杨先生已经死亡,因此杨先生家属起诉要求咖啡馆赔偿5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咖啡馆对杨先生的死亡承担5%的赔偿责任。本案谁有赔偿责任?此案中,咖啡馆和杨先生自己都有责任。对于咖啡馆来说,他们超出经营范围留宿醉酒的顾客,且让其独自留宿的行为就是一种过错行为;因为这种情况下,顾客一旦发生危险将无人可求助,而且此案中咖啡馆的这种过错行为也确实导致了杨先生发病无人可求助最终猝死的结果发生,所以咖啡馆是构成侵权的,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杨先生自己来说,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也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而他却在明知的情况下还放任自己醉酒;所以他自己也是存在过错的,因此他自己也需要为死亡结果的发生承担责任。家属是否可以起诉与其一起喝酒的人赔偿呢?能否要求一起喝酒的人
    2023-05-07
    434人看过
  • 保安值班时猝死,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2023-06-03
    322人看过
  • 在景区内游玩摔伤,景区有责任赔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关于“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认为,如果景区没有尽到自己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摔伤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
    2024-04-06
    289人看过
  • 雇员猝死雇主承担责任吗
    要看具体的原因是否和雇主有关。如果是在雇佣活动的过程中,雇员猝死的,进行死因的鉴定,如果与从事雇佣活动有关的话,那么雇员就可以获得赔偿。反之与雇主和雇佣活动无关的话,那么一般雇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一、雇佣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它的特征是怎样的法律上关于雇佣合同的规定有: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佣合同的特征是: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二、有过错的发包人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
    2023-02-26
    209人看过
  • 争吵引发猝死本案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争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争吵引发死亡赔偿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却值得探讨。老刘生前有高血压病史。其隔壁有一户新搬来的人家,主家请了装修工装修。几天后,老刘发现自己的本来放在楼梯口的一张梯子被搬到了这正在装修的隔壁人家,即向装修工索要,装修工称梯子是主家给的,自己有义务保管,不能给老刘,要等主家来了再说。老刘将梯子强行拿走,回家后想不通、气不过,又去与装修工理论,并拉着装修工准备到居委会去评理,可刚走几步就倒在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跳呼吸骤停、高血压病。老刘的妻儿以主家和装修工为被告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分歧]:该案有的争议焦点之一是被告提出的因果关系问题,即老刘之死与争吵之间有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对这个争议焦点的分析,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争吵是引起老刘死亡的条件之一,没有争吵就没有当天老刘的猝死。故老刘之死与争吵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老刘的死
    2023-06-08
    392人看过
  • 游客漂流时遇山洪谁应该承担责任
    【事件经过】5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广东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旅游区有游客在漂流过程中遇山洪暴发。虽然经过搜救队的搜救,最后一名失踪者也已找到,但该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据悉,在事故发生时,有数十名深圳游客正在进行漂流,他们均来自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和**宝中旅游旅行社。而对于此次事故,在医院医治的一名游客表示,“根据天气预报,当天可能有台风暴雨,在出发前我们问了旅行社,能不能漂流,旅行社说没问题。到了景区后是中午12时多,准备好后,我们准备去漂流,在下雨,我们也问过能不能漂,景区工作人员说,以往也有这种天气没问题。”【法律解读】从这名游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在此次事故中,旅行社和景区都有一定的责任,而不管景区如何处理,我们来说一下旅行社的保险赔偿问题。众所周知,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要求旅行社必须上的保险,负责的是旅行社在经营中由于旅行社的责任应当承担的对其游客的赔偿责任,包
    2023-06-01
    55人看过
  • 景区受伤,景区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在旅行景点发生伤害事故,这并不意味着整个景区都必须承担责任。然而,倘若该景区未能履行妥善且合理程度以内的安全保障职责,从而导致游客受到身体上的创伤或损失,那么景区就需要为此次事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反地,若景区已经充分履行了其安全保障义务,即使游客在此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景区仍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8-07
    263人看过
  • 游客意外死亡景区如何赔偿
    一、游客意外死亡景区如何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游客在景点出险保险公司应如何进行赔偿第一种情形,旅行社有责。有分析指出,针对游客在景区里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旅行社不能举证在进入景区前及带团过程中向游客进行过安全告知,有可能被法院判
    2024-01-20
    464人看过
  • 旅游猝死旅行社担责赔偿
    3月1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对一起老人游客参团猝死引发的官司作出终审判决:死者和旅行社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旅行社需向死者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万多元。79岁的老人跟随旅行团去北京旅游,在北京观看旅行社临时增加的景点时,突发心脏骤停导致死亡。老人亲属在诉讼中认为,由于旅行社临时增加的项目不属于既定行程,旅行社对老人健康状态考虑不周,因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旅行社认为老人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和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旅行社没有过错。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后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6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游客在旅游景区受伤,景区要担责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
      1、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遭受人身损害,则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景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游客受伤,景区不需要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
    • 景区游客摔伤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2
      在景区内游玩,景区作为安全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应尽到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的义务,如果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就应对游客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游客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游客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 游客游泳时溺死在泳池里,责任谁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游客在买票进入后,就与游泳池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具有相应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而游泳池的经营者作为游泳服务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就应该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而且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的游泳池,其经营者还应该提供
    • 乘客猝死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 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87年10月10日) 你院(87)民监字7号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报告收悉。 据报告称:贾国仁、贾国满兄弟二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雇司机开车,兄弟二人轮流领车运输。时值贾国满领车拉白灰,当其指挥倒车挂斗车时,由于雨后路滑,刹车后汽车仍向后滑动,贾国满被
    • 男子团建猝死,景区和旅游公司有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2
      在张某倒地后,同行人员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导游得知后也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告知发病情况,因事发地在登山途中,景区及相关人员在接到电话后组织施救、采取了急救措施,各方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所以,景区和旅游公司对张某的死亡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