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代乙方签订借款协议的,如果是受乙方委托签订的,受委托人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构成表见代表的,乙方不追认的,代签方要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范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个人借款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
一、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只要是最后签名,是当事人真实的签名就可以了。我的所固定的借款的种类包括以下: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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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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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书上保签字,是否负法律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负法律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连带保证责任要大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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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方全责可以申请乙方负责的法律责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你的陈述似乎不太明确。一是赔偿对象不清晰,是甲、乙之一受伤还是都受伤,或是有第三、四者受伤二是其中包括10000元是什么款项,是交强险支付还是三是甲乙是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者,应该不是能得多少钱,而是应该支付多少赔偿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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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借款协议,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借款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03如果当事人仅为他人撰写借条,但未参与债权债务关系,且债务人未能按照商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偿还债务,则当事人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职责。另外,如果当事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且债务人未能按照商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偿还债务,作为保证人,当事人应依照商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保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六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承受职责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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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合作协议签订之后,未打款给对方,终止协议需要负什么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一般情况下,你说的情况是合同成立,但是否生效还要看是否有对合同附期限或条件,如果都没有,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既然合同生效,无合法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