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农村土地界址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0 00:00:46 414 人看过

法律对农村土地界址的规定是:土地管理部门为便于对土地实施管理、统计和地籍资料的检索,以管辖范围或土地权属单位为基础,对土地进行逐级划分,形成以行政管辖区、街道、街坊、宗地、地块不同等级的地籍单元并赋予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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