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9:53:27 427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是:某些特定的案件可以由异地的法院进行审理。法律界的观点普遍认为,任何一个冤错案件都是当地司法机关办理的,如果仍由当地刑事申诉部门审查办理,调查时可能会产生顾虑、遇到阻力。正因如此,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的建立受期待已久。异地审理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的一种有效司法制度安排。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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