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王新荣(化名)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合同,就跳槽到另一家企业工作。原单位认为这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要求员工和新企业一同赔偿损失。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可“一仆二主”。日前,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就这一争议作出仲裁:新录用王先生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资太低跳槽
王新荣在本市一家公司(以下称“A公司”)担任产品质量检验员,与单位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干了一段时间,他觉得公司给他的工资太低,甚至有时连奖金都发不出,就萌生了跳槽的念头。去年9月,王先生到一次企业招聘专场去“领领行情”,当时,有一家民营企业(B公司)的岗位吸引了他。经过与B公司的招聘人员沟通,王先生无论是学历还是工作经历均符合企业的要求,他还顺利通过面试和测试,B公司当即表示愿意聘用王先生为产品质量检验员。王也表示愿意。
B公司让王新荣几天后就来上班,不过,没有要求他立即将《劳动手册》和社保关系等交给他们。他们也不知道王先生还未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几天以后,王先生向A公司人事部口头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人事部当场没有同意。第二天,王先生就去B公司上班,又与B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一仆二主有错
事隔不久,A公司得知王新荣已被B公司录用,同样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员,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是B公司与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王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公司则认为招聘时,王先生明确表示已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录用了王先生并无主观上的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先生辩解说,他已向A公司提出解除合同,A公司也没有发给他工资,所以他们之间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
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用人单位如果招用了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该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部门经过调查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显然,B公司招用尚未与A公司解除合同的王先生,给A公司的正常生产带来了影响,并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仲裁委员会遂依法作出裁决,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醒用人单位:在招工录用职工时,首先应该弄清楚该职工的真实身份情况,不要盲目地招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免得承担法律责任。
邵宁;明言
新民晚报
-
年终岁末跳槽忙先解合同再签约
345人看过
-
跳槽可以先签新合同再离职吗
189人看过
-
跳槽顺序问题:签合同还是辞职先?
131人看过
-
跳槽之前,应该先签订合同还是先辞职?
417人看过
-
飞行员未履行完合同跳槽赔154万
258人看过
-
解除合同不付补偿无权限制员工跳槽同业
112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跳槽有没有先签合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不能在没和旧公司解约时就跟新公司签合同,这样是违反劳动法的,旧公司发现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新公司录用在职员工也是很危险的。所以你要自己判断好,到底新公司有没有挖你的诚意。
-
跳槽真的要先签合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7不能在没和旧公司解约时就跟新公司签合同,这样是违反劳动法的,旧公司发现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新公司录用在职员工也是很危险的。所以你要自己判断好,到底新公司有没有挖你的诚意。
-
合同未满18周岁可以跳槽上主播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没签合同的跳槽跳槽对员工的影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据悉,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
-
跳槽的话提前几天解除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双方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子哦几的,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