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有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24:47 102 人看过

一、拆迁房有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是可以打官司的;对于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但是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又对协议提出了不同意见的,应当主动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修改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的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迁方如果与被拆迁方协商不好的,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起诉时就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确定可以证明对方违法的事实,那才可以获得法院受理,对于拆迁方要对被拆迁方进行拆迁时,一定要协商清楚,并确定好所有的赔偿款,那么才可以实施拆迁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纠纷怎么维权官司?
    1、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
    2023-06-26
    114人看过
  • 拆迁官司属于物权纠纷吗?
    一、拆迁官司属于物权纠纷吗?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包括很多类型,例如:征收决定违法引发的纠纷、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引发的纠纷等等,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为行政纠纷,与房屋产权纠纷无关。但是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就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问题存在争议,就有可能涉及房屋产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纠纷只是可能发生于拆迁中的一种纠纷情形,二者不能划等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
    2023-06-17
    211人看过
  •  打官司攻略:拆迁协议纠纷应对指南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征收必须有批准文件,且补偿标准必须合理。如果政府违反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涉及征地拆迁纠纷的情况下,只要政府存在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就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收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收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规定。2、在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征收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进行征收活动。 政 府 征 收 是 否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您提出的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如果土地征收涉
    2023-10-05
    117人看过
  • 农村拆迁纠纷官司争议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大多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必须采取行政诉讼,有时还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程序。比如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可以从民事角度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偿协议,如果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将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协议。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2023-08-18
    191人看过
  • 有拆迁纠纷房子可以过户吗
    一、有拆迁纠纷房子可以过户吗?有拆迁纠纷房子可以过户,造成房产无法过户的情形包括: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8、未上市的“央产房”;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11、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12、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二、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房屋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
    2023-06-15
    332人看过
  • 拆迁房可以确权纠纷吗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一、房子确权必须要户主吗房屋物权登记的效力,是一种推定效力,即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这种推定,从而维护事实上的“公正”。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估计、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
    2023-06-20
    164人看过
  • 拆迁怎么申诉官司纠纷?
    1、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旦
    2023-03-29
    166人看过
  • 顶账房纠纷能打赢官司吗
    诉讼案件能否成功不可提前预知,需要法官结合全案证据加以认定。建议先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沟通不成再考虑使用诉讼的手段救济。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摘取《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参考,具体法条建议查询《民事诉讼法》全文以便更深刻的了解。
    2023-03-20
    329人看过
  • 在江苏打拆迁纠纷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一、在江苏打拆迁纠纷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在江苏委托律师打拆迁纠纷官司需要需要支付的律师费金额为200元到2500元,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的金额: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2、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律师费2500元到10000元3、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7%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6%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5%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4%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3%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2%大于1亿元0.5-1%二、委托律师处理拆迁纠纷后,什么时候支付律师费?1、委托律师处理拆迁纠纷后,支付律师费的时间,可以协商确定。具体律师费的支付,是案件审理之前先付还是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付,当事人可以和律师进行协
    2023-06-15
    282人看过
  • 家庭拆迁纠纷打官要多少钱?
    一、家庭拆迁纠纷打官要多少钱?家庭拆迁纠纷打官可能需要支付几百元的诉讼费用,具体需要支付的金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
    2023-06-15
    494人看过
  • 拆迁变纠纷房可以冻结吗
    一、拆迁变纠纷房可以冻结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二、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来补偿,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
    2023-06-15
    362人看过
  • 异地可不可以打家庭纠纷官司
    异地可不可以打家庭纠纷官司取决于案件。1、一般情况下,家庭纠纷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区域管辖权;2、也就是说,应该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男方户籍郑州,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吗具体要看女方的情况,如果女方的所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中有一个是深圳的话就可以。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普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09
    475人看过
  • 一般拆迁官司有必要打吗?
    一、一般拆迁官司有必要打吗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打拆迁官司更多的是靠证据,有的拆迁官司目的不是为了胜诉,而是多争取一些补偿金,打拆迁官司心态一定要好,毕竟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多拿钱,在遇到拆迁纠纷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经济维权。二、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9)、新建建筑物的《建
    2023-06-15
    63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要怎么打官司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一)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
    2023-03-20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房产交易纠纷房产纠纷可以打官司吗(房产纠纷打官司)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8
      因为房产纠纷打官司的话,可以搜集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相关证据材料,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管辖地法院起诉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拆迁补偿纠纷官司可以打赢的条件都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2
      与拆迁方(镇政府)能否打能赢公司,关键看你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主张要得到法院支持,您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还要在开庭审理中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裁判依据。因此,正确了解如何举证,对您进行或准备诉讼十分重要。 1、民事诉讼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
    • 老房子如果改房可以打拆迁官司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9
      国家房屋赔偿标准参考如下几条。1有限产权房屋的所有人是职工个人而不是单位。即职工个人是惟一合法的被人,关于有限产权的性质,应界定为购房职工对住房的单独所有权,虽然从住房的建设投入资金来看,应该属于共有产权,但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房改政策的价值取向,法律制度设计以及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平衡来看,在实际操作中住房的有限产权不宜界定为共有产权。2对有限产权的,购房职工个人是惟一受益主体。有限产权的住房拆迁,
    • 房屋拆迁补偿没够打官司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5
      之前在抖音上看到一个关于拆迁的段子,说:“房子一移,兰博基尼。房子一扒,帕拉梅拉。房子一动,揽胜运动。拆字一圈,立提大奔。”当然,这也是人们对于拆迁拿到合理的补偿的一个寄托。 很多咨询拆迁的朋友们,必问的五大问题之一,就是:我这个案件拿给你们操作,你们有多大的把握,能不能包打赢?这个问题是所有被拆迁朋友们都想要知道的。 我们知道征地拆迁是行政诉讼,我们所说的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那么对于证据的
    • 打官司房子拆了可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4
      原则上是不能的,除非属于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情况。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