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农村动迁房中是否有份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20:20:54 50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关于农村动迁房,如果出嫁女在嫁入的地方没有享受到征地拆迁的补偿,而户口在娘家,娘家涉及到拆迁时应当享受娘家同等的补偿待遇。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动迁房可以贷款购买吗?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四)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媳妇是否有份额
    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媳妇有份。属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份额不明在民间借贷担保中,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多个保证人的担保中,保证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也就是担保份额问题。很多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担保份额均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份额的,在借款人没有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全部保证人也可以起诉任何一个保证人,且即使是起诉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该保证人也负有
    2023-08-02
    71人看过
  • 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否能在城市迁入农村?
    1、但是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能交验相关的证件及资料;2、而且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3、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但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现在的城市户口可以分为农村户口吗?现在依然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中国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根据血缘继承关系和地理位置把户口划分为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竖起了一座高墙,是对公民身份的一种不公平的等级界定,带有一定的歧视性。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今天,现行户籍制度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持有农村户口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迫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
    2023-07-14
    27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分割儿女是不是都有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男女平等,国家法律保障妇女在农村土地上的合法权益。但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一、农村宅基地子女有继承权吗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二、农村宅基地纠纷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国家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三、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注意什么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注意:1、原法律规定,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2、不仅农村户籍子女可以
    2023-04-11
    270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被儿子占有女儿可以起诉吗
    一、农村房屋拆迁被儿子占有女儿可以起诉吗若您家中的父母极度强调男并秉持这一原则,将政府给予的公款只交给儿子,这显然是一种严重不当的行为,完全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诉。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即《中国民法典》,我们知道,依照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实施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责任承担方为该组织的全体农户全体农户。所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依法享有的征用土地补偿款项的所有人应当是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而非仅仅是该组织中的男性成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农村房屋拆迁
    2024-07-13
    164人看过
  • 女儿在父亲宅基地拆迁补偿中有份吗?
    宅基地拆迁女儿是否有份,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倘若是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女儿亦或者是儿子都是会有一定份额的。但是倘若是房屋补偿,那么儿子女儿都是没有份的,房屋补偿都应该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指户主。娘家拆迁其女儿户籍还在娘家的,是有权取得拆迁所赔偿的财产的。没办法仅凭户口判断是否享有拆迁利益,具体还需要结合房子的性质,产权信息,是否发生继承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同时女方在结婚后也是拥有继承权的。其继承权为第一顺位继承权。如果是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
    2023-07-12
    312人看过
  • 过户房子给女儿,女婿是否有份
    一、过户房子给女儿,女婿是否有份1、关于房子过户的问题,其实它中间的因素有很多,如果这个房子是由女儿父母单独出资购买,然后在赠与女儿的时候,明确写出来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在这种情况下,算作女儿的个人财产。2、如果父母是想在死后给女儿继承自己的房子,那么也要在遗嘱里写明,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房子,并且最好是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不然事情会很麻烦。3、如果是双方父母一起出资购买的一个房子,然后准备赠送给女儿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双方父母出资,那么也就可以看做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4、上面几个房子过户给女儿有女婿的份吗的解读都是在赠与的情况下,那么如果是买卖呢?5、如果是买卖的情况下,妻子用到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父母的房子的话,那么这栋房子自然而然就会被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有不用夫妻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写清楚条件的才会被看做是个人财产,所以说,如果买卖那就不是很划算了,还是
    2023-06-17
    437人看过
  • 拆迁房外嫁女儿有没有份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2、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
    2024-04-22
    140人看过
  • 在我国农村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是否有
    1、不管房屋是出自何人建设的,对于拥有房屋的人说,只有拥有房屋的产权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否则就如同房屋的租客是一样的,所以农村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2、农村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开发商代为建设的,所以房产证不是入住之后就能办理下来,一般需要等待几年才能办理下来。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原来房屋的房产证、查档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4、虽然拆迁安置房屋是原来的房屋转换成另一种形势的房屋,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只要是涉及到拆迁的变更,都有税费缴纳。支付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费用,与正常的房屋缴纳的税费是一样的。5、办理拆迁变更的拆迁人去世的,需要先办理完拆迁继承手续,在由新的继承人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拆迁过户手续。6、拆迁安置的房屋的面积超出原有的房屋面积的,还需要有或是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一、农村安置房可以买
    2023-02-23
    51人看过
  • 农村是否有身份证?
    不要;因为不符合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对于非居住证农村房屋如何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由此可见,鞍山农民选择拿到拆迁补偿款的方式有多种,其中比较常见是现金补偿。鞍山农村拆迁补偿费用通常是根据重置法计算的,结合重置单价和被拆迁房屋面积算出补偿金额。同时,在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新建的房屋是不能享受到拆迁补偿的,所以说农民突击建房的举措并不可取。《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2023-07-13
    473人看过
  • 女儿在娘家的房子被拆毁时,是否有份?
    拆迁安置是以基本安置人口计算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就不是基本安置人口了,所以女儿是没有份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娘家拆迁款女儿能分吗娘家拆房子女儿是否有份,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中,女儿是否是产权人之一;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女儿。下列人员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
    2023-07-04
    404人看过
  • 胎儿是否应该在遗嘱中保留遗产份额?
    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什么保留必要的份额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2、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被继承人死亡时,该法定继承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劳动的能力,不能凭其劳动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3、法定继承人没
    2023-07-06
    8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协议有几份
    一、农村房屋拆迁协议有几份正规是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拆迁主管部门各持一份。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二、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
    2023-04-26
    98人看过
  • 未出生的婴儿是否有拆迁补偿份额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法第47条是有关征地补偿的规定,即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偿费标准参照耕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人口数量给予安置补助费在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腹中胎儿可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从法理上讲,有关胎儿权益的争议非常多,要解决该疑问就是要回归到胎儿是不是人的古老争议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从本条来看,未出生的胎儿并不能界定为人。多数地方的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在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有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资格的常住农业人员,截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
    2023-04-05
    83人看过
  • 两个儿子在农村拆迁中的赔偿标准
    可以正常补偿。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
    2023-07-07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农村民房搬迁女儿已出嫁还有份额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户口在哪里,哪里拆迁就能获得赔偿款。户口在的话,应该是可以的。
    • 农村宅基地拆迁时,儿媳妇是否有份额?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4
      农村拆迁补偿分配权属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如果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并且儿媳的户籍在本村,那么儿媳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父母已经去世,那么赔偿金应按照遗产原则由子嗣继承,儿媳不在继承人之列;如果自建房归父母所有,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应该包含儿媳在内。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同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
    • 女儿是否有拆迁房的一份?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5
      父母如何分配拆迁房给女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然而,大多数情况下,女儿都无法获得部分拆迁补偿款。这是因为拆迁补偿主要是面向房屋所有权的,而子女只拥有父母唯一所有权的住房,因此没有分配补偿款的资格。 如果夫妻双亡,子女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享有继承权,自然人的私有财产可依法继承。因此,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拆迁,赔偿额是根据房产证记录的建筑面积以及当地房屋市场评估价来计算的。而在农
    • 农村拆迁女儿户口不在男方有份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可以要求你舅舅分得部分补偿款给你。你母亲有权分得。2001年5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第二十六条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后,要求保留当地户口或者迁移户口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落
    • 拆迁分配房产时,前夫已故,女儿是否有份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遗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顺序: 1. 如果长辈还活着,他们的财产份额无法直接分配给晚辈。 2. 如果长辈去世,遗产的分配应当根据遗嘱进行,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沒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 3.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4.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时,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参与。如果没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