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斤缺两的处罚标准由工商部门制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08:35:08 267 人看过

如果发现商户缺斤短两的行为,可以要求商户退换产品,并且向工商部门投诉。商户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50万以下的罚款。法律和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的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法中过期商品的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过期商品工商处罚标准:一般是按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计算罚款的。违反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销售缺斤少两如何处罚
    一、销售缺斤少两如何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二、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到损害应当如何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
    2023-06-06
    291人看过
  • 车轮短斤少两怎么处罚
    短斤少两的,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外,可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个体户无照经营处罚问题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版权侵权的处罚标准有哪些版权侵权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1、如果侵权违法经营额50000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若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0000元的,可以并处250000元以下的罚
    2023-03-25
    196人看过
  • 集贸市场卖苹果缺斤短两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位消费者张先生遇到一件麻烦事,他在石景山区一个集贸市场买苹果后发现商家缺斤短两,于是返回集贸市场向商贩讨说法。张先生用该市场的公平秤核准水果份量时,不慎将公平秤摔坏。这台秤究竟该谁赔,张先生与集贸市场的管理人员产生争议。2002年12月14日,张先生到北京石景山区苹果园集贸市场购买了一袋苹果,商户称完告诉他有12公斤。回家后张先生称了一下,发现竟然不足10公斤,于是他开车返回苹果园集贸市场。为了弄清楚苹果份量究竟缺多少,张先生决定用市场里的公平秤再称称,然而就在张先生把苹果从公平秤上往下拿的时候,不小心将秤摔坏。张先生说,这时过来一位市场管理人员要他赔秤。他问清原委后带着张先生找到商户,按照市场规定对商户做出缺一罚五的处罚,责成商户赔了张先生10公斤苹果,然后仍然坚持要其赔秤。张先生解释说:虽然秤是自己不小心弄坏的,有过错,但也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商户出售的商品份量
    2023-06-07
    495人看过
  • 3千企业缴社保“缺斤短两”
    今年一季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检查的近8000户用人单位中,有近3000户存在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追缴社会保险费5000多万元,涉及劳动者6万多人。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2006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本市将开展以征缴社会保险费为重点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记者了解到,在一季度的检查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上海格邦·阿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竟然漏缴一名职工7年零8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这也是查处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最长的案件,并且该单位从1997年起陆续漏缴了55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43万多元。此外,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最大的是上海华夏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该单位在2006年1月和2月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人民币200多万元,涉及劳动者1800多人。据介绍,4月1日起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加工制造、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检查内容重点是
    2023-06-09
    287人看过
  • 超市缺斤少两赔偿标准
    一、超市缺斤少两赔偿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什么是消费者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三、消费者投诉业务范围下列投诉不予受理:(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五)消费者
    2023-06-07
    455人看过
  • 缺斤短两怎么赔偿消费者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予以处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消费者保护的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消费者
    2023-06-24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多斤短斤缺两能赔偿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的行为,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卖商品短斤缺两算诈骗罪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1
      进行商品买卖短斤缺两算诈骗罪,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可以按照实际的涉案金额来确认量刑标准,存在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形,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出现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短斤缺两怎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0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的行为,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短斤缺两怎么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4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的行为,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短斤缺两如何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3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的行为,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