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役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与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为20年,而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为30年,在这种情况下地役权最长期限为20年。在地役权设立过程中,双方应协商确定地役权的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补充约定。双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有约定。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地役权的设立期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都有限制。因为地役权是附属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如果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地役权就会失去基础。我们提醒您,在实践中,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能与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例如,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为20年,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为30年。在这种情况下,最长的劳役期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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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关解释有地役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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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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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地役权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这是法定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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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期限相关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设定地役权,双方当事人要协商确定其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作出补充协议。设立地役权的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他们之间设立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他们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作了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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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的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2不是。 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能混为一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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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为什么是从物权,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9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此其是一种从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签订的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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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1两者的刑期和处罚方式不同。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