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0:00:14 280 人看过

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当主合同发生无效、终止、变更等情形时,合同的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对他们之间的争议作出裁决。

一、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 约定管辖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的是: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主体不合格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效力区别是怎样的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是以担保主合同债权为目的的,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则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因而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1)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2)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担
    2023-03-07
    287人看过
  • 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权裁定书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一、仲裁解决的是横向经济纠纷吗仲裁解决的是横向经济纠纷,因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能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3-03-08
    293人看过
  • 约定仲裁与协议管辖的效力辨析
    约定仲裁的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
    2023-06-14
    368人看过
  • 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
    一、协议管辖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有效力吗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种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其仲裁申请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仲裁机构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由上可知,如果当事人协
    2023-05-06
    375人看过
  • 约定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是否有效?
    ---记一起运输合同下保险代位求偿争议案【编者按】在海仲上海分会最近受理的几个案件中,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多为由合同具签地仲裁机关裁决,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仲裁机构解决,或由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等,由于这些仲裁条款不是非常规范,因此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一方经常会对这些条款的效力提出异议,进而对海仲上海分会的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自2001年2月1日起执行)及当事人明确的仲裁意愿,仲裁委员会认为上述的仲裁条款是可以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因此具有管辖权。2003年10月10日,被保险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将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上海市闵行上海电机厂码头起运,运至南京扬子巴斯夫联合循环电厂。2003年10月13日,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被申请人从上海运输,于2003年10月17
    2023-06-08
    243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后果是,认定合同无效的管辖
    一、无效合同的后果是合同无效的后果主要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三种。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二、认定合同无效的管辖认定合同无效的管辖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三、无效合同必须起诉撤销吗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所以无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诉撤销,可以撤销的合同才需要申请撤销。《中华
    2023-05-03
    475人看过
  • 对合同无效时未涉及管辖法的有效约定有效吗
    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管辖属于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因此合同无效后,约定的仲裁管辖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如何订立合同中的争议条款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要选择最佳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根据实际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方式。约定仲裁的,应当注意条款规范,如果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既约定仲裁,又选择诉讼或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多数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约定诉讼的要注意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履行货物买卖合同出现纠纷,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或者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予以调解,如果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就要看双方当事人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可以将纠纷
    2023-04-02
    283人看过
  • 合同约定有效,但无效的合同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在得到了追认之后就可以成为有效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追认的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一、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被追认的后果是什么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被追认的后果:待定合同的效力不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无效,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二、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
    2023-03-19
    114人看过
  • 诉讼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有效吗?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一般是无效的,但有例外。一、收到仲裁通知书不公告怎么办经济纠纷收到仲裁书不理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我国仲裁法还确立了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依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依法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时,该仲裁裁决即
    2023-04-03
    217人看过
  • 借款合同违约管辖权约定违反级别管辖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违约管辖权约定违反级别管辖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借款合同违约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
    2023-02-16
    13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这一协议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这一协议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民 法 典 】 合 同 纠 纷 管 辖 如 何 约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进行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不能确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适用本法第五十
    2023-09-02
    4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仲裁管辖条款的有效性
    在劳动合同中, 关于管辖的条款被认为无效。对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纠纷, 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主决定, 对待个人权利的转让或放弃持宽容态度。在劳动合同中,关于管辖的条款被认为无效。对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主决定,对待个人权利的转让或放弃持宽容态度。但劳动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具有财产、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围绕劳动争议管辖,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动立法强化国家干预,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管辖选择权。劳动合同中关于约定管辖的格式条款,表面上没有违背劳动争议法定管辖规定,实质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动者的管辖选择权,因而是无效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在劳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2023-09-19
    429人看过
  • 无效约定管辖的情形
    1、形式上无效:未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条款,该约定无效;同时约定诉讼和仲裁,该约定无效;同时约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该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无效;2、实质上无效: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约定无效。约定管辖属于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约定的范围只能与该民法律行为的发生、变更、消灭有实际联系,比如说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约定管辖的注意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在约定受诉法院管辖时应当注意几点问题: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其他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法院;2、当事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五地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间进行选择,五地之外的选择无效;3、协议管辖是对地域管辖法院作出的明确的、唯一的选择,对级别管辖作出的约定无效;4、
    2023-07-01
    4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效吗
    劳动争议约定仲裁管辖一般是无效的。该仲裁管辖并不需要约定,因为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约定管辖,也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管辖权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的。一、找仲裁需要交费用吗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其它仲裁需要收。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地方在哪里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申诉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有: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023-06-25
    44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仲裁约定管辖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很有可能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或者起诉,那么可以进行约定管辖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 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范围,是指合同主体公约中有没有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5
      合同无效的仲裁管辖有效。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管辖是解决争议的条款,因此合同无效后,约定的仲裁管辖仍然有效。
    • 合同签订是否有效合同无效仲裁的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1.不是 2.“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不是当然无效。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不是当然无效。”
    • 管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法院是有效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1
      1、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 合同无效未约定仲裁申请仲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8
      合同未约定仲裁申请仲裁,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