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可以延期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0:33:51 102 人看过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5、工程质量鉴定;

6、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然后想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发生纠纷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建设合同延误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的,经双方协商在合同期限内仍然不能完成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哪三部分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
    2023-03-16
    1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吗《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建设工程合同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结算的标准认定施工合同无效但结算协议有效的主要理由如下:1、结算协议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结算协议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对应付工程款所达成的合意,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结算协议不以施工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主从合同之间具有成立、存续、消灭上的从属关系。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变更或消灭,从合同原则上随之变更或消灭。3、结算协议可避免鉴定,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既然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结算,结算价款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合意,与缔约时的市场行情相符,按照这一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利于当事人接受。依据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的结算协议计算工程价款,可避免采用鉴定
    2023-05-03
    16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有保修期限吗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为宜:(1)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日从该日起算;(2
    2022-02-08
    42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工程建设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无权索要工程款项,需要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来具体确定。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期限可否延长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期限,其实是指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会在中止或者中断等的原因延长,所以工程款优先权期限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
    2023-03-20
    2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1、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可以打官司。另外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2、和解,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纠纷达成一致,解决纠纷。3、调解,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纠纷。4、仲裁,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裁决并解决争议。5、诉讼,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1、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2、和解,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纠纷达成一致,解决纠纷。3、调解,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纠纷。4、仲裁,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裁决并解决争议。5、诉讼,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
    2023-08-14
    378人看过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吗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催告,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义务,逾期未办的可以直接解约。一、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二、建筑工程逾期怎么处理?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利息以及违约给以包方造成的损失
    2023-06-24
    9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给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
    2023-08-10
    4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保管合同的含义是什么保管合同的含义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一般要求是维持保管物的现状,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怎么定义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
    2023-06-28
    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拆迁户(单位):市(县)区(镇)街(路)号房主(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结构的住房幢间,共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年月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
    2023-08-04
    443人看过
  • 合同建设工程建设合同是否有效?
    认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后,其条款效力待定,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即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也不影响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几种(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
    2023-08-11
    276人看过
  • 因为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合同纠纷发生怎么办?
    一、因为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合同纠纷发生怎么办?1、因为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纠纷。当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进度延迟纠纷时,受损方应该首先检查合同条款,确认是否违反了约定的交付日期,然后根据合同约定寻求索赔。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交付日期,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理取得许可证所需时间等因素推断出交付日期,并据此要求赔偿。2、工期延迟的原因有下列几项:(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6)发生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二、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途径
    2024-01-16
    1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吗?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在相关主管部门对合同范本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双方亦可在合同中不采用缺陷责任期来代替质保金返还的期限,而是直接明确的约定质保金返还的期限。但需注意的是,应注意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保金的期限,由于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不一致,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该年限通常为50年或更长,如概括约定以保修期作为质保金的返还期限,将导致质保金的返还期限过长,易与承包人就质保金的返还问题产生争议。一、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及返还《质保金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
    2023-06-22
    3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款可以怎么办?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的处理方式:1、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2、如果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经修复后人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7、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
    2023-07-25
    36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2022年建设工程合同能够延期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5、工程质量鉴定; 6、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 建设工期延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4-22
      建设工期延期超过当事人催告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具体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当事人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月。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的,经双方协商在合同期限内仍然不能完成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延期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施工方已违约,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含误工费等,具体如何赔偿要根据双方的协议来作具体判断。
    • 合同的工期能由建设工程公司延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1
      施工合同的工期可以合法顺延。当事人可以约定顺延工期的方式和期限,承包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申请顺延工期。顺延原因符合合同的,工期可以合法顺延。
    • 工程建设合同书贷款逾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4
      工程建设合同书贷款逾期能够解除。 在我国法律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被告方能够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拒导致不可以完成合同书目地; 2、在执行限期期满以前,被告方一方确立表明或是以自身的个人行为说明不执行关键负债; 3、法律法规的别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