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自诉案件的特点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9:02:02 147 人看过

一、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二、自诉案件的特点有什么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

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

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的特点是什么?
    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自诉处理。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当事人提出告诉,则可以处理以下案件:侮辱、诽谤案;2.如果当事人提出告诉,则可以处理以下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如果当事人提出告诉,则可以处理以下案件:虐待案;4.如果当事人提出告诉,则可以处理以下案件: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
    2023-09-02
    268人看过
  • 重复诉讼案件起诉被驳回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
    2023-07-04
    35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用,样式一)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用)(××××)×刑初字第××号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自诉人×××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简写驳回自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
    2023-06-11
    160人看过
  • 在审理自诉案件有何特点
    一、审理自诉案件有何特点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据刑诉法172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不适用调解。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条件是:(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事实;(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3、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比如一个犯罪行为致多人受害,而受害者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独立向法院起诉;数人共同对某一人实施犯罪行为,受害者有权只对
    2023-06-03
    413人看过
  •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是否还可以上诉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如何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就不能再重新起诉。自诉案件因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的,被害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不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又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被法院驳回以后就不能再重新起诉。自诉案件能不能上诉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
    2023-07-24
    444人看过
  • 自诉案件开庭后能否驳回起诉
    可以,自诉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后,自诉人不可以重新起诉。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裁定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诉。裁定和判决一样,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既然案件审结了,当事人就不能再起诉,法院也不能重复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
    2023-04-15
    4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
    2023-02-22
    2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
    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具有案件来源不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审查程序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等特点。公诉案件则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的,而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被称为自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是: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3、审查程序不同。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5、当事人的
    2023-08-18
    101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4××××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的起诉。……(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122人看过
  • 对自诉案件进行立案的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一、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害人与自诉人有何区别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为: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
    2023-03-03
    121人看过
  • 申诉书驳回申诉用刑事裁定书有效吗
    下面是驳回申诉用刑事裁定书的处理:一、刑事案件申诉的概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均可以提出申诉。二、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1)申诉的时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023-02-23
    136人看过
  • 驳回起诉的行政诉讼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一、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3-24
    210人看过
  • 形式自诉案件的种类有什么?
    1、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2023-06-25
    62人看过
  • 驳回上诉情形在刑诉中的定义是什么?
    驳回上诉的情形有七种,分别是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在符合上述七种情形的情况下,对于上诉案件应该按照驳回上诉进行处理。刑诉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都有哪些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
    2023-07-01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造成告状无门以至于激化矛盾。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 什么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特殊情形有哪些,有哪些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0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检决定不起诉的转自诉案件。 1.范围不受限制: A.不限于侵犯人身、财产行为; B.不限于自然人受害人; C.不要求有证据证明。 2.内容: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1)被害人如果不服
    • 刑事自诉案件被裁定驳回能上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被裁定驳回能上诉的规定作出以下回答, 1、附带民事诉讼,是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只要能够提起刑事诉讼,无论公诉还是自诉,附带民事诉讼都可以提起,不受一年限制。 2、刑事无法立案,如果选择单纯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公安机关下发“不予立案通知”或者法院下发对刑事自诉的驳回起诉裁定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上述关于时效的解释,你可以参看一下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时效问题及司
    • 关于自诉案件与驳回自诉案件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0
      自诉与自诉案件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法律概念不同。前者在我国刑法中,后者在刑事诉讼法中。自诉案件,受害人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 驳回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